清城区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公布2016年度清远市清城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2016年,区安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载体建设等举措,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了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更新政务公开栏。2016年我们更新了政务公开栏,把有关办事程序重新整合,以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络办公,实现工作透明度,及时吸纳社情民意,有效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发挥部门网站的平台作用。2016年我局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关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相
关内容。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加强了信息采集、编审等工作力度,采取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办法,进一步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二)利用媒体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台、微信等新闻媒体主动进行业务信息公开。对于各大媒体的采访、邀稿,都会及时提供信息,认真做好旅游宣传资料的图文编写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清远市清城区安监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