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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26812C/2026-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6-03-04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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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04  浏览次数:-

  2025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持续健全卫生健康法治体系,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全系统持续开展深化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局党组书记进行专题授课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专题研究行政执法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改、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

  (二)依法履行职能,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深化网办服务措施,全方位提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卫生健康服务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2025年,办理诊所备案68间,医疗机构注册16间、变更106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091间。持续优化托育服务和生育环境,超额完成省千人托位数5.5的工作要求,并成功创建“全省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清远市示范性托育机构”6家。

  2.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硬件设施提升,实施医共体总院和分院之间人才双向交流,破解基层“缺人用、不会用”难题。依托广清帮扶平台引进省级优质医疗资源,与广州市7家医疗机构签订15对结对帮扶协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容提质增效,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实现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打造“一码通行”便民服务体系。门诊返诊候诊时间从40分钟缩短至26分钟,取药时间由49分钟压缩至20分钟内。横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送的“医信圈”项目荣获第十三届全国医院管理工具大会暨第五届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论坛基层医院专场全国二等奖。

  3.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信用+综合监管”工作,将本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分级评价分类监管。树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深入推进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切实推进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执法,努力将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文件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涉企执法监督、提升涉企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5.依法防控疫情。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研判我区登革热、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疫情形势及发病趋势,慎终如始抓好“两热”疫情监测预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两热”疫情防控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持续提升处置能力,有效遏制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依法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卫生健康权力规范运行

  1.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策性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修订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组织区疾控中心开展“两热”疫情风险评估,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了科学参考。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

  3.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财政预决算、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四)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把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行各环节,营造良好的医院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健康清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局机关网站设置健康普法专栏,在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普法宣传栏,设立卫生健康法治长廊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深入推进行业治乱清源。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殖专科、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从严查处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2025年,共检查辖区内的公共场所664间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0宗,罚没金额约2.15万元。检查医疗机构871间次,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9宗(其中吊销诊疗科目1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宗),处罚金额31.209万元。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宗,罚没金额4万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案件1宗,处罚金额5万元。

  3.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公示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和舆论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做好“粤执法”应用工作,规范开展非现场执法。依托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机构在线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监管。将互联网诊疗行为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做好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医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二是依法加强涉“两热”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医疗纠纷多元化调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诉求均做到及时处理和答复。三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细化完善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加大医疗美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上级的工作部署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对医疗领域新问题研究不够及时。例如,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利用网络平台发医疗信息,个别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带货”“打广告”、违规泄露医疗信息。这些行为涉及医疗广告、信息公开、互联网信息管理方面等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需全面掌握,才能厘清相关法律关系,对相关行为准确定性及做出相应处理。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水平不高。合法性审核制度不完善,在医院管理、服务和订立经济合同时,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风险点辨识不到位。

(二)涉企行政执法措施需进一步优化。一是“综合查一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二是对涉企行政执法新举措、新要求学习贯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业乱象整治需持续深化。非医师行医、超范围执业、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医疗风险大,甚至形成了医疗损害。过度医疗、欺诈医疗等行业乱象仍未绝迹,治理难度大。

  (四)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不高。卫生健康高频事项网上办理率有待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需进一步深化。例如,“出生一件事”于2024年上线以来,群众使用率不高。利用电子证照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还没有全履盖,与其他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需持续加强。个别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学习不够深入,依法防范化解医疗纠纷的能力参差不齐,医德医风培养不足,告知和引导还不够及时主动,投诉接待处理还不够规范,医患纠纷调处效率仍需不断提高。

(六)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繁重。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托育机构等监督对象基数大,执法力量薄弱与监督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日常监督压力大,存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法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所有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政务服务“一站式”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方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四)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制度,实现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利用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平台,推动“政民互动式”线上执法方式。

(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成效。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探索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坚决避免小过重罚、违规罚没、随意检查等问题。

  (七)深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推动医院决策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工作力量更加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有效、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院运行更加合规稳健、医疗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八)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网络健康科普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反馈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情况。接受监督举报,出现负面舆情时,指导医疗机构立即核实处置。发现非医务人员冒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并开展违法违规宣传等行为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依法有效化解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将卫生健康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