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12345、0763-393912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局机关机构概况等 | 人事股 |
2 | 领导分工 | 局机关领导分工等 |
3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责等 |
4 | 规章文件 | 部门文件 | 局制发的文件,以及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 | 局机关各股室 |
5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名称、内容、机构、时间以及回应关切等 | 政策法规股及相关股室 |
6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 上级及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条例 | 办公室 |
7 | 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情况 | 规划财务股 |
8 | “三公”经费 | 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规划财务股 |
9 | 政务动态 | | 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动态 | 办公室 |
10 | 通知公告 | | 本单位职能职责管理相关工作公告公示 | 承担相关职能的股室 |
11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本单位职能相关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 承担相关职能的股室 |
12 | 行政处罚 | 本单位职能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13 | 行政检查 | 本单位职能相关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
14 | 行政确认 | 本单位职能相关行政确认结果公示 |
15 | 其它管理事项 | 本单位职能相关其他管理事项公示 |
16 | 办事指南 | | 本单位负责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措施业务办理流程及指引 | 承担相关职能的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