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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70760051XB/2025-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4-13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概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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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5-04-13  浏览次数:-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宣传、旅游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政策措施。

    (二)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管理全区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清城区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负责制定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有关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推进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在本区举办的重大国际体育竞赛和区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体育科研工作。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

    (十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广播电视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扩大文化、旅游和体育部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委托范围,加强对涉及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扶持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