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清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9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构建“党组牵头、全员参与、层层压实、闭环管理”的整改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召开专题整改调度会议4次,亲自统筹调度、审核把关;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推进整改;各责任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加强对“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的管理,全面复盘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纪要管理全流程,排查形成含责任分工、监督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溯源清单,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为执行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将巡察整改事项纳入党组日常监督重点,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会议纪要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重整改、轻长效”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上级工作要求方面
2.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会议制度和流程,明确“第一议题”为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固定首要议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学习贯彻上级重要部署要求。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扩大会,集中研学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必学清单。
3.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打造精品统计分析报告。建立差异化选题库,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确立“小切口、深挖掘”的选题导向。围绕产业发展、重点指标监测、能源保障及“五经普”成果转化四大核心领域,建立选题策划机制,确保分析视角不重样、切入点有新意。二是全面进行调查分析。打破业务壁垒,系统梳理全区核心产业脉络,搭建产业链分析框架。聚焦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针对性提出发展对策建议。
4.不断提升统计监督工作。一是扩大执法覆盖面。依托基本单位名录库,每半年集中维护“四下”单位信息,建立动态样本框。明确对“四下”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实行“企业自查—整改回访”闭环流程,通过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管理,有效提升“四下”企业数据质量。二是规范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减免责任清单及“不予处罚”裁量理由说明制度,相关案件在案审会议纪要中逐条列明依据并上网公开,确保程序透明。三是完善执法文书。自查执法文书案卷88宗,按全省统一模板规范编写。实行“执法人员初审—法制干部复核—分管领导终审”三级把关,格式差错退回率为零。
5.加强统计数据管理工作。一是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责任制,各专业构建原始数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三级审核台账,实现全程可追溯。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全员数据质量意识。二是规范数据归档工作。明确归档范围、时限及责任,实行电子与纸质双轨归档,落实“经办自审—股室复核—办公室终审”三级审核机制,建立完整归档台账。组织开展制度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确保落地见效。
6.全面规范企业入库审核工作。积极开展“四上”企业培育,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核机制,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申报资料,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属地镇街定期召开入库评审会。重点核验企业财务数据,确保指标达标、行业界定准确。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入库凭证会审,提升审核能力。
7.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深化与市场监管、编办等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对调查单位开展实地与电话核实,动态掌握经营情况,保障名录库鲜活度。向上级反馈系统优化建议,为系统迭代提供参考。
8.严格落实统战、保密等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统计领域统战工作机制。组建统计领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规范保密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政务外网计算机,规范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流程,严格涉密文件管理。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
9.持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把控专项经费支出。安排专人负责党建经费管理,每月核对账目,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二是完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手续。开展公务接待时,附上接待清单、上级接待函、纸质发票等纸质材料作为入账资料,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流程。三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工会活动及节日慰问品发放均落实当事人签收,原件入账,并指派专人检查全年收支情况,上报工会委员会审议。
10.加强作风建设。一是认真编印统计年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1988年以来统计年鉴进行全面排查,对错误数据逐一整改勘误。构建“填报人员自校-股室人员二次校对-跨股室联合终审”三级校对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核标准与责任,提升统计公开资料编纂质量。二是做好会议记录。组织党员专题学习相关条例,明确支部会议记录全流程规范,会前明确议题、会中现场记录、会后审核确认。
11.完善项目验收手续。指派专人跟进项目验收工作,组织验收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明确项目入账资料清单,如制作过程照片、验收纸质证明等。自查以往采购合同,其余项目均有完整验收材料入账。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严肃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对涉及大额资金支付流程全面核查。再次明确大额资金具体标准、审批权限及必经程序,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事前合规审查、事中过程监督、事后定期抽查”全流程管控机制。
13.规范党内谈话。一是明确日常廉政谈话内容。为每位党员干部建立廉政谈话档案,落实“三必谈”(岗位调整时、重大工作启动前、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和“三结合”(与岗位风险、业务工作、廉洁要求结合)要求。采用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融合警示教育,对2名职工开展靶向谈话。二是规范党内谈话记录。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谈话记录需经谈话人、谈话对象、记录人三方亲笔签名。完善《党内谈话记录表》格式,增设四个固定签名栏,确保签名环节规范落实。
1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作用。规范支委会会议制度,明确“学习+议事”双核心定位,会前征集议题、会后落实决策。巡察反馈以来,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党员教育管理、绩效考核筹备等工作,开展主题讨论,推动支部战斗力提升,加强与民主党派对口协商交流。二是由中共党员负责党务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党务工作必须由党员负责。目前支委会会议、党员大会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党建活动记录均由党员承担,确保党务工作政治性和规范性。
1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审三改”机制,认真撰写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
16.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班子会议讨论事项,严格遵守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17.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全面排查全局干部职工出国(境)及备案情况,未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和未备案人员。组织学习《单位出国(境)管理制度》,强调事前书面申请和逐级审批要求,将出入境备案纳入入职、转正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材料归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引领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结合清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理论学习与统计实践融合,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在统计工作中落地生根。
(二)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防范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数据质量、经费管理、党建工作等领域制度体系,形成“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长效机制。重点优化“四下”单位执法检查机制和统计分析三级审核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统计服务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紧扣清城区产业发展规划,聚焦生物医药、汽车、物流等核心产业及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统计监测分析。充分运用“五经普”成果,加强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提升统计分析的精准性和前瞻性,形成更多有价值的精品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统计支撑。常态化开展“送服务到企业”活动,解决企业统计工作难题。
(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筑牢战斗堡垒。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规范党内谈话。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提升议事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规范行政班子会议讨论事项,严格遵守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持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五)强化内部协同监督,从严管党治党。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统计执法、资金使用、制度执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流程不规范等行为,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统计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8日至5月8日。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115;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清城区统计局326室;电子邮箱:qyqctjj@gdqy.gov.cn。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党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