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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4183/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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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浏览次数:-

  2024年,清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安排,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清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方面

  清城区统计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计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活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共67次,召开党组会议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党支委会议12次、党员大会4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学习紧跟形势,突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清城区统计局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6次,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通过学法、知法、明法、守法,细化具体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治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8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受邀在清城区委党校“2024年清城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走进每个镇街,向镇街领导班子和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在统计工作中的体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清城区统计局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参加法治建设工作重大活动,将法治建设以及政绩观整治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亲自参与研究如何将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如何促进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上来,力争做到检查一批,规范一批,提高一批。

  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情况方面

  清城区统计局班子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的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把新《条例》的学习扩大到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严格执行。同时,清城区统计局迅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新《统计法》和原《统计法》进行多渠道、多形式深入的比对、解读和学习。一是把新《统计法》的宣传学习,加入在每个专业每一次业务培训班上,作为一项固定议程;二是多形式宣传学习新《统计法》,10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专题辅导(针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辅导),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网络培训平台”《“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视频学习。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方面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统计工作机制持续完善。认真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及时将被查处企业的相关失信信息在“清远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清远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等平台进行公示,协助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本年对40家“四上”企业(项目)开展了执法检查,相关的结论已经在上述平台上公示。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统计咨询不断优化。清城区统计局贯彻落实《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统计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法律咨询,把好行政决策的法治关。建立案审小组制度,案审小组成员由局领导、执法人员担任,通过案审小组对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程序、处罚标准进行审议。2024年召开2次案审会,对2批40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审议并形成了处理决议。

  (三)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法规深入人心。举办多期统计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优化统计生态,合力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格局。2月7日联合清远市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在迎春花市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迎新春普法不打烊,过大年法治暖人心”,抽奖派发礼品及宣传品600份;4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清远市国家安全教育展示馆参观,学习贯彻整体安全观理念;5月17日在东城街道青云社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宣传;9月13日联合凤城街道石狮社区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让统计法律法规、五经普进社区;12月2日组织干部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等市直部门在南岸公园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并设摊向社会群众宣讲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答疑解惑;12月6日组织清城区统计系统近50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4年“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为主题,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上企业”在执法检查或核查企业数据的同时,向企业高管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款,提高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加强企业统计义务意识,增强企业统计工作的自觉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检查严谨规范。一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对象的规则,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库,进行了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确保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随机性;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改进完善专项集体执法模式,把执法与普法两项工作相互融合促进,今年共开展专项集体执法检查专场四场,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跨部门执法4次,本部门到企业现场执法4次,实施涉及商业、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 、工业、固投六个专业40家企业,共向参加执法活动的近150人宣传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专项集体执法检查全过程邀请了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代表及律师代表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在执法检查后,区统计局通过案审小组会议的形式总结了整个执法检查过程的不足和问题,研究了完善措施,为明年执法工作打好基础。

  (五)继续探索统计执法改革,执普同行效果明显。组织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2024年清城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熟悉“粤执法”小程序的现场执法流程,严格按照法制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今年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企业,全部同时在“粤执法”平台操作,平台办案率达到100%。继续改进完善统计专项集体执法模式,执普同行,真正做到把执法与普法两项工作相互融合促进。

  (六)积极培育统计执法队伍,执法监督更加到位。积极组织局统计人员积极报名参加2024年广东省统计局联合国家调查队广东省调查总队举办的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1名同志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获得参与执法资格,截至目前,全局共有执证人员6名。同时对拥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继续组织学习,派员参加区司法局“清远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培训班;7月24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各专业负责人举办《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在编人员,特别是全体统计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及钉钉系统国家统计局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的学习,本年均已完成不少于60个学时的学习。使得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加深了理解,为日后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加强统计监督力度,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1月与区审计局联合出台《清城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试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

  (八)完善执法装备配置,统计执法更加高质高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装备配置,今年7月,在原来配备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台便携式打印机,两个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增加了两套更加便于操作的执法记录仪。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和市有关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和普法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依法行政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按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我局目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仅有6人,由于不是专职执法,日常专业事务繁忙,完成执法任务压力较大;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统计法治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在应对复杂执法情况时的专业能力还有待提升,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执法水平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二)普法力度不足。目前普法工作主要依赖传统手段为主,如讲座、宣传册、张贴海报、拉横幅等,而运用新媒体进行精准宣传的方式不够多样化,难以吸引年轻人的兴趣。缺乏互动性,传统的普法方式往往缺乏互动性,难以激发受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缺乏针对性,普法内容往往过于笼统,缺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针对性,导致普法效果不佳。

  七、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大普法宣传范围,提升统计法律认知度。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认知度,提供普法成效,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普法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加强对本局和本系统所有统计专业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法治素质和意识,使之成为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的中坚力量。严格按照法制部门的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尽快熟悉“粤执法”平台操作,明年的统计执法均在“粤执法”小程序操作。

  (三)继续完善统计专项集体执法的流程,增强规范化、程式化。扩大专项集体统计执法覆盖面,把统计执法和统计普法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融合促进。

  (四)加强违法查处力度,树立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持续推进落实“两防”工作,防虚报更要防少报、瞒报、漏报,树立统计法律权威,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在全区统计系统形成统计违法必究的氛围,全方位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