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月,清城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6亿元,同比增长18.2%。低于全市增速1.6个百分点,增速排位全市第七;比2019年同期下降1.2%,与连山县一起,成为全市还没有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的两个县区。
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虽然同比有较大的增长,但仍然低于全市水平,排位相对靠后,同兄弟县区仍然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消费结构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限额以上占比要比其他县区要大得多。2018年经济普查结果出来后,各地根据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历史数据进行了修正,我区修正后的社会消费结构有较大变化,2019年限额以上消费比重上升到49.3%,自2020年开始,限额以下总量及增速按2019年的基数进行推断,随着清城区限上规模越来越大,限额以上占总量的比例进一步提升,2021年5月止,达到53.2%,其他县区均在15%以下,远远抛离其他县市区。限额以下增速由上级统计部门核定,各县市区变动差距不大。
与清远市各县市区比较,清城区限额以上总量较大,整体增速提升难度大;今年限额以下增速普遍高于限额以上增速,虽然各县市区限额以下增速差距不大,由于清城区限额以下占比要比其他县市区小得多,限额以下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拉动比其他县区小。
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各类商品结构相对单一。从表三看出,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月份同比增长18.2%,比全市低1.6个百分点,其中清城区限额以上部分同比增速16.5%,比全市的低0.7个百分点,限额以下部分同比增速20.2%,比全市的低0.5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种类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看,清城区消费主要依赖几大支柱:汽车类占比41.7%、石油及制品类占比32.1%、中西药类占比6.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占比1.0%。
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比重比排在第一位,占全市总量的95%,清城区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7.0%,比全市同类商品增速高0.8个百分点,对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市的排名有促进作用。
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比排在第二位,占全市总量的88%,这类商品的代表就是“两桶油”(中石化和中石油),按照法人在地统计的原则,全市所有两桶油的销售都划归清城区统计,去年疫情最严重的时候,由于油价偏低,有实力的经销商趁低囤货,销售量不降反升,总体销售额同比下降不大,同时,新能源车的兴起,也进一步减少了削减了机动车燃料油的销售。清城区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7.1%,比全市同类商品增速低0.8个百分点,但由于这类商品的增速,远低于全区限额以上合计增速和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的增速对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全市的排名起了严重的拖累作用,拉低了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2.1个百分点。
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占比排在第三位,占全市总量的96%,清城区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4.6%,比全市同类商品增速高0.5个百分点,对清城区社消总额增速在全市的排名有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名在全市靠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构成结构性原因,一是“两桶油”全部纳入清城区统计,这类商品的零售额增速波动,只对清城区有影响,对其他县市区不产生影响,且这类商品在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非常大,近年来油价持续低位运行,影响清城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落后于其他县市区。二是限下消费占比小的影响。今年以来,全市限额以下消费增速均快于限额以上消费增速,1-5月,我区限额以下增速也比限额以上高3.7个百分点,但由于占比小,限额以下拉动力明显小于其他县区,影响清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落后于其他县区。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