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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4183/2021-0008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5-31
名称: 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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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国家统计政令 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清城区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5月25日,清城区召开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专题会议。会议由区府办副主任吕渭星主持,清城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区直有关单位、街、镇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站站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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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渭星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传达了清远市主要领导对《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下册)》(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选编》)等文件精神,向与会人员传达布置市委市政府有关整改工作要求并作出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结合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全省统计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充分认识《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统计法律法规和“四条红线”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长期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广东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一要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坚决杜绝上热下冷、流于形式,防止整改表面化、片面化和空心化。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整改,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计监督功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固本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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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区直有关单位、街、镇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站站长参加会议。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