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707510418R/2023-0007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06
名称: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佛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4日,佛冈县委巡察组向石角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内容纳入“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召开清城区石角镇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巡察问题、深入根源分析、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村居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将最新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延伸至基层党员,确保每个党员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觉悟。

  (2)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使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入脑入心。二是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与形式,利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定期推送学习,充分结合自学、专题研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完善学习记录。

  (3)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反馈问题召开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八有”行业部门继续扎实推动“八有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我镇针对农房微改工作开展入户排查,征询农户对现住房屋的改造意愿,详细制定危房改造计划。三是规范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流程。结合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建设、防返贫监测动员培训和月度落户防返贫监测排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认定程序上报审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台账资料。四是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保障工作。合理规划“百企帮百村”、志愿服务扶贫、扶贫慈善捐赠等项目资金,在执行好年度资金使用帮扶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在针对排查脱贫户“八有”政策落实保障不彻底不完善方面开展兜底保障。

  2.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农村危房改造主管职责履行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往年危房改造名单与帮扶户是否一致核查工作。二是我镇联同上级职能部门对危房改造户入户现场走访,暂未发现提出问题。三是组织各村(社区)国土员针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进行相对应的系统学习,通过视频和学习相关指导资料等方式,提升业务人员在危房改造工程领域的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组织召开危房改造推进会议,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强调危房改造落实的重要性并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我镇已完成针对本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

  (2)削坡建房工程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到我镇削坡建房点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提出挡土墙需及时清理泄水孔淤泥及截水沟定期清理等意见。我镇已完成清理工作。

  (3)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未落实有效监督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组织镇美丽乡村办干部及各村(社区)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切实增强镇村干部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规范招投标工作开展。二是对创建村的合同进行审核。三是聘请第三方审核公司对申请创建村进行结算审核,确保验收和审核工作落细落实。四是聘请监理公司对在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进行监理,今后创建的美丽乡村仍继续聘请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不严谨,道路养护缺乏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施工项目资料审核工作,定期核查施工现场和项目资料是否匹配,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及施工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二是督促施工方完善相关手续,尽快提供竣工图等资料,加快结算进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层层审核,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加强对施工项目审核、监督检查、资料收集、资金拨付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情况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严格施工项目申报资料及资金拨付资料的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及时处理辖区内道路养护问题。

  (5)对船舶油价补贴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专业培训,每月定期检查船舶的水上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每天按照要求记录开航登记表,完善资料台账。二是要求社区居委会与各渡船建立紧密的联系,设立专项领导小组及互联网通信平台,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求全体渡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横水渡队伍的综合素质。

  (6)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组织项目评议和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以及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定期联同各成员部门开展项目督查督导工作,实行周报进度、月度召开调度会、季度召开总结会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三是加快资金报账。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资金报账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对接和培训,明确报账要求,有效加快报账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应报尽报”原则,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申报进度款,对已验收合格项目及时开展结算审核相关程序以申报结算款,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情况。

  (7)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已将专项资金划拨回区财政账户。二是区职能部门在石角镇召开反馈问题整改会议。会后我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我镇将项目结存资金退回区财政账户。四是开展全镇泥砖房摸底统计工作。五是已对污水处理池、“四小园”和健身器材进行维护。六是我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巡查,将部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反馈到各村(社区)并提出整改要求。

  (8)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各村(社区)在“三资”平台的历史经济合同,整理出即将到期合同台账,指导村(社区)提前做好交易准备。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群,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及时解答各村(社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落到实处。

  (9)干部作风不实,对耕地地力补贴申报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每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按质发放。二是坚持优先处置、细致核查,坚决做到失责必问、违纪必究。该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相关办案室组办理。三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围绕反诈宣传、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生态整治等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虚以应付、敷衍塞责等问题,持续提要求、严查处、强震慑。

  (10)对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资料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往年开展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新梳理,针对不完善的部分再次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强资料审核把关、项目监督、工程结算审核方面监管力度。

  3.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研究、会上集体讨论、正职末位表态等必要的规定。二是着力细化制度的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

  (2)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针对人居环境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和巷道材料杂物。二是我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成立打击固废专项巡查小组,对辖区范围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黑点”进行重点巡查和不定期伏击,做好巡查记录,形成台账。三是责令第三方保洁公司及时清理镇内垃圾池和垃圾平台并做好池口保洁。成立巡查小组,定期对镇内乱倾倒生活垃圾黑点进行巡查,打击乱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3)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教育学习。通过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以及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资料汇编,严格开展党政一把手政德教育和领导班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利用有关工作会议围绕征地拆迁廉洁纪律、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和酒驾醉驾生活纪律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纪律强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二是抓好纪律提醒。在春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组织召开重大节假日前干部职工大会,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加强个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深入查摆剖析,推动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强化履职尽责。四是严格规范执行《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和《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带病入围”“带病提拔”“带病提名”。

  (4)“微监督”平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平台操作人员管理,规定各村(社区)固定“微监督”AB岗管理员并向镇纪委报备,未经提前报批不得擅自调整更换,对条件不合适无法胜任的人员及时提醒更换,通过人员合理固化推动提高平台日常运行管理水平。二是结合“微监督”平台及镇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功能,制定“微监督”平台部门职责清单,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明晰在“微监督”平台中清产核资、资产交易、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分工职责,切实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三是发动镇村干部积极转发“微监督”宣传内容至村(社区)家长群、朋友圈,悬挂“微监督”平台宣传海报,向办事群众手把手教学关注使用平台,结合反诈、创文、禁毒等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扩大村民群众知晓度和关注率。四是全面铺开农村基层“微监督”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摸清摸准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家底,全力保障村民集体利益。五是督促推动村务信息公开。对各村(社区)“微监督”平台村务公开情况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将村务公开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村(社区)上年度“微监督”平台村务公开情况在村(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中进行相应评分。六是聚焦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七是将微监督平台的党务公开(党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专项检查内容并由党建工作办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5)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引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加强引导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三是严格执法,狠抓农村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对当前涉农案件存在查处难、取证难、稳控难等情况,要加强线索统一管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积极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按照要求,加强各村(社区)对“三资”管理学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指导村(社区)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学习相关法规条例政策。二是我镇组织村(社区)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提高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的认识。深刻了解村(社区)书记在执行《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针对村(社区)书记提出的问题进行指导解决。三是组织全镇村(社区)书记、各村(社区)小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村内监督体系。通过合理分工,建立和完善村领导班子权力制衡机制,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公开述职述责述德述廉,接受现场评议,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增强村内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完善村内管理制度。完善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将村民议事制度、村级事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全部规范上墙,切实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四是结合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对村(社区)开展考核,已完成2022年度村级评星定级考核。五是完善补充相关会议记录,并作出说明,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清远市清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监督机制运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镇级党建督查清单,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为专项检查内容并由党建工作办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目前22个村(社区)基本能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二是结合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对村(社区)开展考核,已完成2022年度村级评星定级考核。三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村务公开成为农村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微监督”平台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镇相关工作实际制定“微监督”平台“村务公开”正(负)面清单,督促各村(社区)根据正面清单确保村(社区)内各项事务在平台做到“应上尽上”,并根据负面清单开展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开内容进行整改。二是结合“微监督”平台逐村推进工作,对各村(社区)“微监督”平台“村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按照要求做好村务上传公开。三是发动镇村干部积极转发“微监督”宣传内容至村(社区)家长群、朋友圈,悬挂“微监督”平台宣传海报,向办事群众手把手教学关注使用平台,结合反诈、创文、禁毒等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扩大村民群众知晓度和关注率。四是我镇开展对22个村(社区)微监督平台关于2022年以来村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问题反馈,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年度村(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工作指标进行相应考核评分。

  (3)村(居)务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各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扎紧关住小微权力的制度笼子,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坚决执行亲属回避制度。推选有一定文化功底、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是加强对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制定监督员准入要求,提高监督员队伍整体素质;每年实施一次监督员培训;推广并鼓励各村(社区)学习优秀经验做法。

  (4)“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三务”公开栏开展督查,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务”公开栏陈旧及乱粘贴情况,已督促各村(社区)清理翻新完毕。二是加强对村(社区)公开栏的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公开栏的时效性、合理性。三是规范设置农村“三务”公开栏,公开栏范围内已设置严禁停放车辆标志。四是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督导清单内容,已完成首轮督导工作,发现部分村(社区)并未按照进行党务公开,已责令其整改,并按月进行公示。五是结合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对村(社区)开展考核,已完成2022年度村级评星定级考核。

  3.集体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镇组织对村(社区)书记与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谈话,了解村(社区)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措施,制定“巡察整改追踪落实表”并要求各村(社区)对标对点进行整改,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农村村组账务工作稳步提升,不断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现金管理。部分社区已开通微信二维码收取租金、大额资金支出则通过银行转账,方便租户同时也解决了坐收坐支问题。

  (2)超范围列支慰问金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各村(社区)经费使用情况,排查暂未出现超额发放等问题,继续要求村(社区)严格按照《2017年至2020年村民自治和任务目标》发放经费,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

  (3)超额发放社区聘员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章程》规定发放。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停止超额发放补贴,梳理村民自治章程与上级制度文件相冲突条款,完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镇级党建督查清单,将“经费使用”情况列为专项检查内容并由党建工作办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

  (4)加油记录异常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纪律提醒,在春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转发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召开节前干部职工大会,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个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组织对村(社区)书记与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谈话,了解村(社区)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措施,制定“巡察整改追踪落实表”并要求村(社区)对标对点进行整改,对问题进行梳理、自查。

  (5)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村(社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集体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二是切实做到“年初有预算、年尾有结算”。进一步加强规范落实村民自治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筑牢廉洁防线。

  (6)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完善镇级党建督查清单,将“经费使用”情况列为专项检查内容并由党建工作办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排查各村(社区)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排查各村(社区)2018-2023年村级基层组织经费及党建经费,暂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我镇将持续加强落实监督和指导工作。

  (7)基层组织经费大部分用于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经费划拨时间不够及时。经查核,上级经费的划拨存在延迟、分散、合并他项发放的现象,并非全部经费用于发放工资补贴。二是建立财务管理审核机制,各项支出采取“村书记签名、记账中心管理、党建部门监督”的“村账镇管”模式,使各项经费能规范使用。

  4.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查账核实,核实清晰后进行账务调整处理。我镇组织对村(社区)书记与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谈话,了解村(社区)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措施,制定“巡察整改追踪落实表”并要求村(社区)对标对点进行整改,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农村村组账务工作稳步提升。调整财务、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录入。二是经我镇记账中心与村(社区)的沟通协作,与财务人员盘点资产、核对资产台账,严格推进财务调整处理工作。

  (2)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组织各村(社区)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村(社区)书记均表示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决严格执行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提高村(社区)书记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的认识。深刻了解村(社区)书记在执行《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针对提出问题进行指导解决。三是组织全镇村(社区)书记、各村(社区)小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石角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3)资产经营管理不完善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村(社区)完善合同应收款管理台帐并与财务会计做好交接,按时收缴或催收。

  (4)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村(社区)加强对履约历史合同的管理并上传广东省农村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归档,经审核后备案。

  5.集体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

  (1)土地资源租赁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组织与村(社区)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村(社区)书记表示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决执行镇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维护集体利益,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在重大节日节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资产交易需通过“三资”平台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鼓励村一级将可出租的资产和可整合的零散土地,委托给村长、村代表和村监制定交易方案,并通过平台交易,使收益最大化。

  (2)低价租入土地高价租出

  整改情况:整理村(社区)整合各村小组土地出租的交易台账,指导村(社区)必须严格按照流程公示交易方案、合同等交易要素,取得各村小组的授权委托,再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出租。

  (3)集体资源闲置多年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村(社区)建立可用于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产台帐,盘活闲置资产。

  (4)违规处置集体土地资源

  整改情况:指导各村(社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求重新签订土地置换协议等重大事项需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通过。

  6.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耕地地力补贴申报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我镇成立石角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每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按质发放。组织各村(社区)业务骨干开展中央种粮“一次性”补贴申报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再次明确申报流程和申报要求。

  (2)道路拓宽工程合同不规范

  整改情况:我镇指导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并了解有关工程项目合同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等,并按照合同内容实施项目。

  (3)未按标准收取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学习《村民自治章程》,建立特事特办审批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执行村民自治制度。三是完善相关资料台账,要求各村(社区)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取其他单位或部门公务人员的就餐费用。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纪律提醒,在春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转发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召开节前干部职工大会,利用有关工作会议围绕征地拆迁廉洁纪律、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和酒驾醉驾生活纪律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纪律强调,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个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奢靡主义和享乐主义,严肃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坚决做到迅速核查处置,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持续强化震慑。四是我镇组织对村(社区)书记与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谈话,了解村(社区)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措施。要求各村(社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各项工作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及审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207628;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2楼党政综合办;电子邮箱sjdangzhengban@126.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