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城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清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清城区司法局会同清城区人民法院、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通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愿等程序,确定清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210名(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随机抽选168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4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情形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公示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将按法定程序取消拟担任清城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763-3939897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5楼525室。
附件:1.清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个人申请、组织推荐42人)
2.清城区2023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名单(随机抽选168人)
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