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首个“校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在清城区飞来湖中学挂牌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清城区司法局与清城区飞来湖中学联合成立“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这是我市首个在校园设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7月21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慧燕,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新权、区教育局副局长邓慧、飞来湖中学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揭牌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温新权介绍了校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设立宗旨、愿景、服务范围等。该工作室的成立将有效利用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从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范慧燕表示校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立,是深化法治教育的一个新起点,未来双方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发挥该工作室功能,切实提升师生法治素养,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飞来湖中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成立,有利于培育校内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有利于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