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城区在巩固深化全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成果基础上,抓好抓实抓强提升全区农贸市场协同治理整体效应,着力促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力促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抓好巩固成果和日常监管,让人民群众“看得见”集贸市场的规范。一是统筹谋划。制定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开展农贸市场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原3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果的基础上,划定凤城菜行、银盏市场、南埗市场、高裕海鲜市场等12家农贸市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二是规范管理。以《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总则》《农贸市场分级评定指南》《智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为提升行动的重要依据,将市场规范管理、市场准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诚信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卫生、执法检查等九大整治重点为强化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增加市场保洁人员128人,大清洗农贸市场33场次;增加文明劝导员67人,全天对各农贸市场内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组建6人的市场硬件及卫生突击队伍,确保24小时内处理巡查发现的各类突发性问题;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业态惠民、带动消费、促进发展的文明农贸市场。
二、抓实主体责任和知识科普,让人民群众“吃得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一是加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完善落实有关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对经营者的亮证亮照情况、经营环境及入场商品、食品质量、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经营行为进行经常性检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市场内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规范使用和保存票证,确保销售的产品来源可追溯;严禁销售和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严查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对全区29家农贸市场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至10月7日共快检90610批次,总体合格率 99.35%,不合格产品592批次,不合格率0.65%,销毁食用农产品446.67公斤,在市场信息公开栏公示检测结果。二是加强科普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你点我检”“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市场”、社区包联等活动,通过媒体、互联网、电视台、检查监管等渠道,采取短视频、有奖问答、现场答疑、图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释义、案例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科普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广大市民群众安全健康、科学理性消费,提振群众消费信心。
三、抓强倡导指引和消费维权,让人民群众“竖得起”文明市场的拇指。一是加强智慧监管。运用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完善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主体数据库,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二是督促诚信自律。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严把商品进货关,杜绝“三无”产品、野生保护动植物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建立完善场内经营者“诚信档案”;引导农贸市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及设立“诚信经营户荣誉榜”;鼓励引导市场和场内经营者积极参与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三是鼓励多元发展。鼓励农贸市场创新经营模式,采取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对接电商平台或网络商城,推动优质农产品销售,释放农贸市场在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社交情感、活动空间、产销对接等方面的多元价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更好满足群众各类生产生活需要。四是增强消费维权。健全完善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公示消费举报投诉方式和联系人,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农贸市场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粤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