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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268207/2022-0039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27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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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7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围绕我区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16日上午,清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场监管所及各股室负责人共34人在本局6楼会议室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还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报告精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视自身工作,提高工作站位,提出要采取“四聚焦四着力”举措,以锐意进取、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跳出清远看清城”的战略视野,树牢“对标珠三角、融入大湾区”的工作导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安排专题研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学好用好辅助读物,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深入开展个人自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一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普及。二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在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将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工作,及时完成年终述职报告抄报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组会议上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

        (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四、不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一是落实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对标区的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各股所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五、学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学习。

        (二)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学习。

        (三)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不足和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及企业登记“零见面”改革,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8348宗,其中,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业务4593宗,网办率达93.87%。二是实现企业登记全流程免费,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一套5枚公章(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已办理4586户。三是4月起启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试点改革,发出清远市首张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四是5月起认可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行为。五是实现“商事登记审批不出园区”,将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受理、审查、核准、结果打印颁发”等业务委托给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统一实施。六是实现企业登记放宽“一照多址”,已办理11家企业。七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缩减法定办理时间10天;开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绿色通道,办理此项业务85宗。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全区41家农贸市场、506家零售药店、8726家社会餐饮单位场所码设置率100%。全区涉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场所95个,重点从业人员194人,应接种第二针、第三针人员接种率均达100%。农贸市场、餐饮店、药店等重点行业人群核酸检测平均完成率已达98%以上。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29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已检测111849批次,食品监督抽检4147批次。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有食品销售单位为7490家,已完成100%。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应实施量化分级餐饮服务单位8090家,完成率100%。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目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8784家已完成了风险分级管理,完成率100%。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有餐饮服务单位8784家,实施率100%。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执法专项打击及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风险排查5个子方案,形成“1+5工作方案体系”,开展“两品一械”抽检153批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单位275家、核酸检测使用单位13家,切实保障全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对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报告共1957份。四是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检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60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41处,已闭环整改494处,立案12宗,共出动监察人员141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组织640多家企业分别开展大型游乐水上设施、电梯困人、移动压力容器泄漏事故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五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清城区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目录》,以钢筋、水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对我区14家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企业已完成整改;在流通领域开展电气火灾、燃气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相关销售单位750家次,对销售“三无”头盔产品商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督促商家对发现的34 条线索中问题产品下架。牵头完成我区2021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得分95.3分,被评定为A级。

        3、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一是增强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全局查处四品一械、商标、广告、反法、打假、价格、特设等案件356宗,罚没250.43万元。查处一宗大要案——龙塘某生产厂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泡椒凤爪案,罚没32万余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商标持有人打假,捣毁假冒商标制售窝点6处,涉案金额1亿多元。二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特殊标识、非法标注专利标识、冒用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为,查处了近年来清远市首宗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及地理标志案件,并通过媒体宣传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力。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2022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共1781户。推进实施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审慎审查、包容监管”的原则,2022年通过信用修复的方式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6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62户。

        (二)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在制定清城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过程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聘请了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和监管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并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有效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防控。

        (三)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编号的通知》做好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编号,已为186名执法人员申请换发新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为执法人员配置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账号,落实“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责任。二是规范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三是及时调整各市场监管所法制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行政处罚工作权限。印发《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行政处罚权限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调整了本局各办案单位案件管辖范围和执法办案权限,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执法行为。

        4、开展案卷评查。一是6月份抽取各市场监督管理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办结的20宗行政处罚案卷,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逐一对案卷进行评查,并将结果书面反馈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各单位开展执法监督与指导。二是9月份抽取各市场监督管理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办结的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14宗,对案卷进行评查。

        5、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中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已予以减轻处罚的案件13宗,免予(不予)处罚的案件76宗。

        (四)加强矛盾纠纷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12315”和“12345”平台对接,做好“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96315”等平台运行工作,强化股所对口指导,理顺工作流程,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能。今年以来,共处理各类工单17213宗(其中,咨询1598宗、投诉9371宗、举报6244宗),挽回经济损失361.45万元。群众满意率高,无红、黄牌警示情况发生。

        2、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复议、应诉工作。本年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宗,无被撤销行政行为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无败诉案件。

        (五)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1、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扎实推进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编制工作。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法治办发〔2021〕5 号)的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本系统下放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编写典型案例,已向市市场监管局及区司法局报送案例共12个。

         3、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我局共250学员报名参加学习并修满40学分,均取得优秀成绩。

        4、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解、细化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 “电梯安全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产品质量、药械化等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六)存在问题和主要困难

        一是面对监管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增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风险。二是市场监管未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监管手段和机制还不够健全。

        (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以市场监管领域新出台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内容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公平竞争机制。

        4、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5、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面深入推进各项任务。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