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清城市监罚东城送告〔2022〕02号
本局于2022年7月8日依法对清远市常丰遇见餐饮有限公司等下述列表6户企业作出《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6户企业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该6户企业公告送达《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内容是:
该6户企业未按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报送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属于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6户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理:吊销营业执照。
该6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 取《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陈艳丹 刘伟龙 联系电话:0763-3928833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6户企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