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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268207/2022-0002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1-07
名称: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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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六方面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0号五楼办公室,邮编:511515,电话:0763—38647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守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有时效性和实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充分利用网络公开、窗口公开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网络公开。依托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在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规章文件、部门动态等新政策、新举措、新动向,方便群众了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情况,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政务窗口公开。配备公告栏:统一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办事程序、条件、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相关内容;设置办事指南专柜:陈列各项办事须知和申请表格供办事者取阅。三是走访交流公开。结合到企业走访、组织行业协会对企业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双向交流,向相关商事主体公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措施及办事程序。四是其他公开。根据各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以派发宣传单、举办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工作重点热点,实现便民提速高效。一是做好商事改革、疫情防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等新政策新举措的公开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商事改革、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信息公开。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录入公示工作。督促指导各办案部门做好2021年案件录入公示工作,及时将应公示案件录入业务系统,供有需要的群众查询,保障信息公开落实。

  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

  0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于充实、完善等问题。

  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及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更及时、规范、全面地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落实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