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1: 广州旭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X0G828
法定代表人:潘令旭,身份证号码:412825********6110
责任主体2: 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TKR89
法定代表人:陈克,身份证号码:522222********0013
经查,你两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应当包括拖欠人数、金额):清远市实地蔷薇熙岸项目(一标段)G1、G2、G4#栋及L1电房外墙涂料工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广州旭日建设有限公司将外墙涂料工程发包给分包单位广州旭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广州旭威组织班组工人进场施工,现存在拖欠外墙涂料班组中吴光荣、宋道龙、吴光华、廖基美、张兴乔等5名工人工资共107396元的情况。你两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我局于2025年12月26日、28日依法向你两单位分别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清城人社监列告字〔2025〕第889号),你两单位向我局提出异议,经审查,我局不予采纳你两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两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9年1月25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发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