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局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解约工资保证金保险。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32XF/2024-0038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 名称: | 关于国家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飞来峡镇电排、电灌站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解约工资保证金保险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
| 主题词: | |||
本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局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解约工资保证金保险。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393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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