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63名员工的工资共1563485.52元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9号(详见附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9号)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32XF/2024-0012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
主题词: |
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东莞市翼鹏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63名员工的工资共1563485.52元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9号(详见附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9号)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393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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