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深圳中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星钻碧桂园1#楼补板及装修工程项目4名工人工资共129990元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清城人社监字〔2024〕第13号:“你单位在工资支付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星钻碧桂园1#楼补板及装修工程项目4名工人工资共129990元,以上事实有你司盖章确认的工人工资表,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下达指令如下:限你单位在2024年1月30日前支付上述工人应得的工资,并将相关支付凭证提交给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