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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3-0042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1-28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清远市苏逸堂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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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清远市苏逸堂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次数:-

清远市苏逸堂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36号),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36号):你单位拖欠晏利玲、杨丽等共18名工人的工资共105776.4元,经我局责令改正仍未改正,我局于2023年11月19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36号),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

  上述事实有工人投诉登记表、你单位确认的欠薪表、我局向你单位发出的文书及送达凭证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理:支付以下表格中18名工人的工资共105776.4元。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欠薪数额(元)

1

晏利玲

360424***********0

5305

2

胡翠珍

431128***********3

5600

3

刘燕凡

452227***********6

7395

4

冷美荣

360424***********6

3583

5

谭朗凤

441881***********8

5096

6

许兰华

433023***********8

5584

7

杨丽

341221***********9

18508

8

刘晓英

430419***********2

5698

9

党升余

452503***********X

4174

10

侯翠

612430***********X

11419

11

黄琼

360313***********4

6629

12

李吴敏

441224***********4

3782.15

13

莫艺

441881***********3

3877.35

14

张盈盈

441881***********5

4317.35

15

李静芳

441802***********6

4033.35

16

齐海丽

231182***********8

4247.85

17

欧艳红

441827***********8

2000

18

黎子寅

441827***********1

4527.35

合计



105776.4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