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人社监字〔2023〕第37号
李海莲:
你于2023年10月25日投诉大有瑞新电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经审查,属于: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不明确;提供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如下材料:
1.欠薪工资表明细、工资发放记录。
2.有效欠发劳动报酬材料(结算单或有班组长签名的工资单)。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这次投诉材料全部退还,请尽快补正投诉材料,补正齐全后我局将依法予以受理。
联系人:邓雅钰 联系电话:0763-3939076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