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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3-0039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0-31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告知)—清远黄腾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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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告知)—清远黄腾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

清远黄腾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列告字〔2023〕第33号),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用人单位:清远黄腾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57871246X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黄浩明(身份证号码440121********033X)    

  电话:0763-3906235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石板村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你单位承认拖欠7-8月份的61名员工工资,且无力支付7-8月份期间产生的员工工资,该行为违反了《广东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经我局责令后仍未改正,且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黄浩明)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  

  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且作出不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

  联系电话:0763-3939672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