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3-0031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8-31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承建的清远市清城区石榴春江湖畔项目中存在拖欠外装班组潘章兴、潘辉兴等31名工人的工资共507760元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城区人社监列决字〔2023〕第29号。

  用人单位:上海维祥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64733626L

  法定代表人:金岚,身份证号码:3101051978*******1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你单位承建的清远市清城区石榴春江湖畔项目中存在拖欠外装班组潘章兴、潘辉兴等31名工人的工资共507760元,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经我局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2023年8月20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列告字〔2023〕第29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8月31日至 2026 年 8月 30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未发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