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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3-0030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8-29
名称: 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有关条件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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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有关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9  浏览次数:-

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相关规定,现就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8月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外,需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doc

2.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