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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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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1-11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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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

区委、区政府: 

  2022 年,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广东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署谋划,扎实推进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人社部门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六稳六保”原则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以稳就业保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人社事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强化理论学习。我局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人社工作实践,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的学习内容,要求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48次,集中研讨交流12次,撰写学习心得60余篇。继续紧抓党风廉政建设,拟定2022年度谈话计划,及时录入党内谈话、报送季度谈话总结,及时转发“四风”提醒函等党廉文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警钟长鸣。 

  2.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 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清城区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定期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和部署,及时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3.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带头抓好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法治人社建设与人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听取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掌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关系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问题,为法治人社建 设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4.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依托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活动,并积极参加学法考试,促进全局在编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全面激发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热情。今年我局全体在编人员均完成学法考试测评。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做好执法培训的同时,也严格执法,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公开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 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宣传 活动,一是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观看了庭审视频录播;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进行答题、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三是组织开展 普法知识学习交流会。 

  (三)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 

  1.继续做好依法防控新冠感染疫情服务工作 

  (1)积极做好服务窗口防疫工作。为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惠民政策,疫情影响下,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做好办事群众的引流分流工作,针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分批发送通知信息,做好电话预约办理工作,同时做好办公场所的每日消毒,准备好消毒喷雾等用品,设立咨询专窗和来访登记台账,控制人群聚集情况,尽量做到政策落实和保障群众健康两不误。 

  (2)扩大新增就业。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举办“南粤春暖”、“民营企业周”、“百日千万”、“百校万企”等招聘会,发挥政府、市场合力,为劳动者提供多岗位信息,畅通企业用工渠道。今年 以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 27 场,其中现场招聘会5场,网络招聘会22场,提供招聘岗位11758个,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超 8000 人次。截至到目前,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236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60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95人,扶持创业人数404人,带动就业439人。 

  2.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成立劳资纠纷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劳监大队,统筹发挥在清城区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化解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群体性事件即时报告“三个制度”。领导小组积极调动街镇人社部门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实施24时上报制度,提高矛盾化解效率,强化基层劳资纠纷化解能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从被动变为主动,从早发现、早处理入手,坚决将隐患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信访案件总量稳中有降,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先后开展了“根治欠薪专项检查回头看”“开展超时加班问题双随机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义务专项行动” 等8次专项行动,对劳资领域纠纷和隐患进行专项排查,较大程度地减少劳资领域纠纷隐患;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330宗,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受线索2539条,办结2369条,办结率93.3%,全部线索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时办结情况,累计为4500 余名工人追发工资 6300 万元。将南通顺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企业列入重大劳动 保障违法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将广州锦忠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 动报酬罪案件 10 宗。切实做到及时受理、有效处置、重点打击,全年未发生 30 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因欠薪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未出现政府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发生欠薪行为。另外,对涉及女职工“三期”待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和企业停产、倒闭引发的欠薪等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强化信访办理机制。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专门邀请局签约法律顾问走进机关授课;疫情期间充分运用网络平 台加强普法,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城发布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处理指引;实行“人社干部进工地、进企业、进村居”宣传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增 强法治意识。处理12345工单964 宗,受理信访件201件,均按期回复。 

  (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1.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网上办。切实压减行政行政审批 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减少平均跑动次数;推进审批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和“跨省通办”业务平台。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我局对照广东政务服务网“地市权责清单”中属于本单位的相关职权,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指引,进一步加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结 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的 要求。今年以来,已处理并公示行政检查事项 112 项,行政许可事项 103 项,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项 6 项。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注重加强与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及我区司法部门沟通。依据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把“严”字贯穿于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发布、清理等各个环节,切实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2022年以来,我局无需报请区政府立项的规范性文件。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实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及建立机关律师顾问制度。我局行政决策严格经集体讨论、局班子会研究审批并咨询签约法律顾问意见后作出,除保密事项外全部依法公开。

  2.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我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 开单位咨询电话、邮箱、网站,做好信访工作等方式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 

  3.动态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结合我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内容,对照梳理对《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下称《目录》)进行了实时更新调整,目前,该《目录》已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区法治委《清城区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述职述法,并开展民主测评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切实做到以述法促履职,提升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注重强调行政应诉工作对于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增强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聘请勤勉尽责具有较高法律服务水平的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不断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力地保证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9宗,已判决的案件中胜诉17宗,败诉0宗,撤诉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100%。

    3.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 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 

  1.运用网络平台加强普法。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处理指引,明确告知群众可以通过网上、12345 等便民渠道反映诉求,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民服 务快速通道,实现“不跑腿”“不接触”。

  2.运用公共场所载体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利用区劳服中心大厅 LED 宣传栏方式进行普法和疫情防控宣传。 

  3.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我局一方面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基层、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利用条幅、小册子、现场咨询等形式,持续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 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 求,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劳动仲裁委于 5 月 20 日在区人力资源市场 开展劳动法规现场宣传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渠道,活动为30 余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代表解答劳动保障相关疑问。另一方面组织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深入到企业一线、施工现场,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等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守法观念,增强 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类似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过多,导致同样的信息多次录入,造成基层大量重复录入信息。目前,区人社局每一条行政执 法信息需录入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有5个(未统计“两法”衔接平台等),分别有国家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清远市双公示信息平台,造成信息大量重复录入,信息未整合造成人力资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方面是工作繁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任务多,执法人员日常忙于处理各类业务,无法形成良好的培养培训体系,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日常与来访群众的法条解释和政策解读上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 年法治建设的主要计划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 自主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切实做好宣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民法典的现实意义,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时,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现劳资纠纷风险高发行业、企业全覆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Z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的社会公布力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继续加强与公安、住建、法院、税务、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各部门共享的风险隐患排查动态台账,实现各部门协作共治,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案件剖析力度,加强内部培训指导,提升案件办案质量, 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诉讼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审批事项 “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和“跨省通办”业务平台。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