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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2-0034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1-01
名称: 清城区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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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2021年,清城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社局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和区的决策部署,以推动3.0版“促进就业九条”落实、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抓好人才引育与职业培训、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水平。

  1.规范开展机关党组织活动。召开党的建设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组织了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组书记上党课4次,开展组织生活会8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29191元,转正党员1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

  2.多样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0次,撰写学习心得130余篇;结合清明节、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参观烈士故居,缅怀先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知识竞赛和看电影学党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走深走实。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观看警示教育片《逃无可逃》《特权之蚀》,筑牢“不想腐”思想堤坝。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4次。

  3.主动提升党务知识理论水平。举办党务知识培训,提升我局党务工作者知识水平,夯实党建力量。浓厚党史学习氛围,为党员干部配备各类学习用书250余册,更新了党建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弘扬新风。上传各类宣传动态37次,报送党史学习简讯22篇,在各类新闻媒体上报道人社工作信息23篇。

  (二)坚持精准发力,全力推动促就业稳就业

  把促就业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九条”3.0版,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技能培训效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工程,全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2021年,清城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35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10人,促进成功创业402人带动就业76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9%,控制在市定目标3.0%以内。

  1.稳定就业规模。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持续发挥广东人社“三大工程”促进就业功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抓实各项补贴发放。2021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3620人,广东技工培训11212人,南粤家政培训2305人。发放就业创业类补贴841.159万元,惠及3201名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046.55万元,惠及10422名劳动者。审批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笔合计925万元。

  2.优化公共服务。线上线下齐发力,配合人社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发挥政府、市场合力作用,为劳动者提供岗位信息,畅通企业用工渠道。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23场,其中现场招聘会14场,网络招聘会9场,提供招聘岗位14186个。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宣传、发动我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现共有10家企业获批,全年技工院校、企业共组织开展109场等级认定,考核6543人,核发技能等级证书4709本。有序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218场技能鉴定,考核7841人,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764本、初级职业资格证书414本。组织“南粤家政”技能大赛,选拔出我区优秀家政人才参加全省第一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总决赛,并获得了优秀奖。

  3.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办理1181名大中专毕业生网上报到手续,对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1063人,实现就业率达到90%。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建立见习基地15个,开发见习岗位200个,落实204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跟踪落实“三支一扶”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全区22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均能安心地在各自帮扶岗位上认真工作。落实社会帮扶救助,组织各街镇开展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9期,培训283人。

  (三)坚持精准落实,持续推进完善社会保障

  1.持续推进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的历史遗留问题。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考核纳入我区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以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为基本点,认真审核各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中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情况,确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及人数。共审核4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共814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足额预存5433.6093万元入我区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截至目前,我区的被征地农民可分配社保资金88376.83万元,已完成分配60873.90万元,已完成资金分配率69%。

  2.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案件1019宗,已认定工伤1003宗,结案率98%,未出现案件超期问题。开展工伤调解60宗,工伤行政诉讼案件20宗,行政复议案件8宗。深入建筑工地、市民公园、企业等场所开展工伤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工伤保险普及率,减少工伤案件发生率。

  (四)坚持精准谋划,落实贯彻人才人事政策

  坚持“高、精、尖、缺”导向,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1.持续开展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39个,其中乡村振兴人才岗位10个,吸引了525名考生报名,共招到35名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暨南大学等名校的高层次人才。

  2.积极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博士、经营管理人才、研究生学历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36人,其中入选市“六类”人才9人。牵线省内高校与辖区企业结对,促成人才项目落地7个,推动企业投入人才引育和项目研发资金约9038万元。新增企业省级博士工作站1家,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新建区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1个。开展线上线下人才(职称)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和人才交流活动16场次,联合市人才驿站、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建党100周年和人才防疫专题视频2集。受理申报市高层次六类人才30人,“起航计划”三高人才84人,技能先锋奖13人,全日制硕士生补贴79人,发放人才安家费、津贴补贴152.2万元。

  3.做好事编人员、聘员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草拟《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稿)》,进一步规范和理清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完成2020年我区7179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人才统计年报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和聘员公开招聘4场,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2场,合计招聘人员567人。做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我区事业编制、政府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各类身份人员的增减员工作2276人次,全年未出现违规招录人员问题。

  4.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制度。一是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完成2020年度区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落实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归并改革,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完成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工作,涉及186人次15.6万元。二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日常的档案查阅、借阅和整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全覆盖。

  (五)坚持精准部署,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1.强化信访办理机制。压缩信访事项办理时限,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办理时间时限缩减53%。推动普法工作进工地、进企业、进村居,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用好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发挥平台“触角”功能,及时接收、处理欠薪线索,减少因欠薪而引发的信访事件。2021年共收到775条欠薪线索,已办结716条,办结率92.29%。处理12345工单993宗,受理省、市、区各部门转办案件112件,均按期回复。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开展了“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对劳资领域纠纷和隐患进行专项排查,主动巡查用人单位240户,涉及劳动者12460人,督促35个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6份,责令14家用人单位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较大程度地减少劳资领域纠纷隐患。规范建设领域用工行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累计有270个工程项目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32477.2489万元,其中办理退还的有125家,共退还11974.93万元。

  3.做好用工信息备案。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许可33间企业,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17间企业,准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23间企业,准予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8间企业(含到期未申请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分公司备案2间,年审118间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审批不定时工作制9间企业共220人,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8间企业共8508人。办理未成年工用工登记备案2间企业,19人。

  4.调裁结合,用好执法利剑。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62宗,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6宗,为4326名劳动者解决欠薪5014.2万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宗。创新仲裁调解机制,充分应用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全年接待仲裁来访职工约15000人次。立案受理仲裁案件1174件,涉案人数1703人,涉案金额6209.05万元,结案1169件,结案率99.58%,其中调解结案691件,调解率59.11%。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就业工作虽然总体平稳,但促进就业工作压力仍然较大。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分配进度落后。三是劳资领域形势仍然严峻。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稳就业保民生。

  继续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发挥政策最大效应。一是抓好“促进就业九条”3.0版落地生效,确保我区就业创业稳定的良好局面。继续加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持续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大工程。二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结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帮扶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优先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措施。三是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严格就业专项资金的审核、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就业形势。四是进一步推广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我区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数量,加强对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督导,确保企业认定技能等级的“含金量”。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细节管理,加强对鉴定所的管理和考评员的委派任用,严把鉴定工作质量关。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惠民生促和谐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一是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分配工作,确保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分配。二是做好工伤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检查指导,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合同执行难的问题。四是加强与市人社局、社保局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参保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骗保行为。

  (三)扩大人力资源供给,聚人才促发展

  立足于清城本地与入珠融湾要求,切实做好各类人才招聘和引育工作。一是坚持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人才新政”落地见效,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举办高层次人才交流系列活动,切实做好六类人才和重点项目申报受理及补贴发放工作。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持续发挥《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作用。做好我区事业单位2021年年度考核和统计年报工作,把准我区事业单位总体情况。加强聘员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并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三是落实福利保障。根据省市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合法权益

  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保持欠薪治理的高压态势。加大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营造和谐劳动氛围,落实黑名单管理,推动社会信用建设,开展执法行动,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密切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二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公正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指导和协助各街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将劳动争议多化解在基层,减少争议上访。三是抓好信访工作。全面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预警排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监察,落实应急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