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由清远市鸿坤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园B6的改性塑料车间二期厂房A、B,现向我队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10日,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队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该笔工资保证金。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3月11日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32XF/2022-0007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名称: | 关于改性塑料车间二期厂房A、B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
主题词: |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由清远市鸿坤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园B6的改性塑料车间二期厂房A、B,现向我队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10日,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队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该笔工资保证金。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3月11日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393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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