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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1-0024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9-26
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珠海横琴联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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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珠海横琴联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城区人社监字〔2021〕第113号

  欠薪单位名称:珠海横琴联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住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2841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云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38U69

  联系电话: 137****7995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有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承建的清远市清城区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年10月8日10:00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并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你单位在上述工程中的工程款收支明细、工程结算清单、用工台账及工程承包合同;

  4.你单位在上述工程中的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如存在欠薪情况,提供情况说明证明)。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你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本公告公告期为三日,三天后视为送达。

  地  址:清城区凤城街道天湖塘66号一楼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人:李健聪           联系电话:0763-3939672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