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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32XF/2021-0021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9-03
名称: 清城区人社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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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社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有疑问,请与清城区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文化活动综合大楼402室;邮编:511515;电话:3939081)。

  一 、概述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城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形式,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全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均配备了1名专(兼)职信息员,协调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及时更新,逐渐形成高效运转的政务公开机构组织。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一是以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并完善了《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程序,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和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同时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加强内部学习,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组织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与信息员认真学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程序,规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门户网站、政务宣传栏等交流平台的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做到依法公开、阳光透明。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是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按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机构简介、领导分工、部门职责及联络方式,更新完善了部门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方便群众更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二制度、办事指南上墙。针对劳动仲裁、就业服务、人才招聘和社保经办等信息量大、过程复杂的特点,在各办事窗口显眼处公示有关制度、办事指南,并放置宣传册供群众取阅,公开身份、公开职责、公开流程,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一是加强电子网络公开。完善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区人社局栏目的建设,及时地更新信息及回复群众网上咨询;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置了电子信息屏;在清城区电子政务大厅系统及时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和办事流程;二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在电视、报纸、电台及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相关宣传报道,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三是结合招聘会、咨询活动和专项检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与群众面对面招聘的优势,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发放宣传手册,有针对性地宣讲、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四是依托宣传栏强化群众监督。2019年全年,本单位实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月报表上墙,使每月工作情况、履职表现一目了然,接受群众监督,亮牌办公,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清城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依托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表政务信息99条,及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机构及职能信息、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处理12345热线工单1312件,回复群众各类咨询、投诉建议共132件,其中处理通过区政府信箱的咨询投诉信件25件,社会群众直接来信0件。。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聘员招聘信息公开。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了监督电话,对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从而保证了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本单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及时录入电子行政审批系统,确保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准时办结,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事项,办结率100%。

  (四)通过招聘会等其它形式发布信息情况

  我局每次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前,均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电子屏、电视广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宣传,邀请新闻记者到场进行采访,在《清远日报》中对招聘会的情况进行详细报道;同时,利用移动公司的短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覆盖面。2019年通过各媒体和招聘网站发布用工信息1.8万条,招聘岗位1.75万个,求职登记13882人次,成功推荐就业1585人,落实企业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1

1

规范性文件

0

2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4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5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项

258712.91元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5




 5

 3




 3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清城区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