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惠州市鑫源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新力翡翠湾项目拖欠181名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送达及现场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城区人社监字〔2020〕第6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 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或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城区人社监字〔2020〕第62号).doc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