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开发的由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新安天玉13000吨/年高温混炼硅橡胶项目已竣工,现向我队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2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队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该笔工资保证金。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32XF/2020-0039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24 |
名称: | 关于新安天玉13000吨/年高温混炼硅橡胶项目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
主题词: |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开发的由建德市同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新安天玉13000吨/年高温混炼硅橡胶项目已竣工,现向我队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2日,如发现该项目仍存在欠薪情况,可径向我队反映(联系电话:0763-3939076)。公示期内我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同意退还该笔工资保证金。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63-393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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