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
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二)
城区人社监字〔2020〕第445号
欠薪责任单位:广州市宇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住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H3685(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杨中元 电话:136****437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有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承建的清远广清产业园华越广场3幢、4幢泥水工程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0年 12月 21日 15:00时前到清远市清城区广清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并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你单位在上述工程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及该工程项目的工人考勤记录、工资计算清单;
4.你单位支付该工程项目中的工人工资支付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如有欠薪情况,提供欠薪情况说明)。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钟 杰 联系电话:0763-697991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广清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7楼713室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