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项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等项目的通知》(农种创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通知》(清财农〔2025〕13号),其中安排资金85.5万元支持我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种质资源保护、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项目。
二、实施单位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国家认定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实施对象为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清远麻鸡保种场);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国家级畜禽核心育种场,实施单位为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清远麻鸡核心育种场)。
三、实施内容
1.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开展清远麻鸡保种工作。提高种群规模,提升种群生产性能,推动保种场开展科企协作。具体目标为保障核心种群数量维持在国家级保种场要求的母鸡300只以上,公鸡不少于30个家系;建立健全档案系谱资料管理,鼓励与科研院所、专家团队签订保护与利用合作协议,完成清远麻鸡保种工作,有效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水平。
2.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
开展肉鸡纯系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完成下达的测定任务,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具体目标为组织完成本年度下达的17000只肉鸡纯系生产性能测定任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金安排
2025年,下达我区的种业发展资金总额85.5万元。其中:种质资源保护项目14万元(鸡品种保种标准20万元/个,按标准的70%下达),畜禽核心育种场生产性能测定项目71.5万元(性能测定标准60元/只,按标准的70%下达)。
五、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原则。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原则。
2.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克扣、套取建设资金。
3.经费使用。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工作后将报账资料上交区农业农村局报账。做到切实加强管理,搞好实施各环节的成本核算,努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