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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271533/2024-0014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12-11
名称: 清城区:探索“四种模式”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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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探索“四种模式”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清城区锚定“强村富民”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整合盘活农村集体“沉睡”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居间服务”等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实现农村产业有效融合,激发乡村内生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迸发新活力。截至今年三季度,全区经济收入超过15万元的涉农村(社区)91个,其中超过30万元的涉农村(社区)71个,超过50万元的涉农村(社区)58个。

  一、向“新”求“变”——创新“资源发包”模式挖掘集体经济“原动力”

  全市率先出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引导村集体盘活闲置资源资产,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服务平台规范有序流转,实现资源溢价增值,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今年以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挂牌1011宗,挂牌金额9.35亿元,成交676宗(占全市54%),成交金额4.73亿元(占全市53.1%),产生溢价超4357万元。如横荷街道大有村月岗村小组整合村集体土地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服务平台出租给清远市鸿丰农业有限公司开展秋葵辣椒蔬菜种植,每年从中收取租金27万元。又如东城街道长埔村通过“集体供地+公司建设运营”模式流转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包18576.3㎡亩返还用地至清远市泓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泓丰·缤纷天地商业中心项目,预计可增加集体年收入约90万元,增加村民及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同时填补了东城街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空白,满足周边群众“一站式”消费和多元化服务需求,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变“闲”为“宝”——开发“物业出租”模式铸造集体经济“硬实力”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清查备案,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底数,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的物业资产,探索物业经营模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持续的经济来源。如凤城街道古城社区借助城市发展的契机,利用返还实业用地34.5亩,自筹资金3.8亿元开发建设商住小区,开创了粤北地区首家居委会自主开发项目的先河。通过合作形式改造建设停车场、水果批发市场,自主建设古城综合停车楼、东门塘地下停车场、改建花厅体育公园等一系列现代化物业,为集体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据统计,古城社区新增物业每年可为集体增加收入约800万元。又如飞来峡镇竹园村委会利用扶贫资金购买敏捷水岸花园商铺,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租赁合同,每年收取租金以壮大集体经济,将扶贫资金有效转化为具有长期收益的资产。

  三、借“船”出“海”——探寻“资产参股”模式集聚集体经济“向心力”

  积极探索“跨村联营”模式,打破行政分割,支持资源互补、资产相近、产业相连的村联合起来,整合各类资源资产,共同出资参股,实现联动抱团发展。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强村利民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镇村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统筹资源成立强村利民公司,带动经济薄弱村共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今年10月,我区首家强村利民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由横荷街道镇属企业和横荷街道大有村、横荷社区等9个经济联合社共同出资注册,“镇属企业+辖区内村级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股”的模式可以帮助镇村级各类组织统筹整合资产资源、调配市场要素、规划项目运营,将发展定位相似、地理位置相近、资产资源相连的村(社区)联动起来,实现“零星分散”向“聚力发展”转变,更好促进产业集约发展、共利共赢。飞来峡镇龙埗、清华、升平,源潭镇连安、新马等村通过资金入股生产经营效果良好的企业,按照注资金额按时领取分红,在确保入股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依托优质企业实现稳定增收。

  四、搭“桥”引“线”——打造“居间服务”模式增添集体经济“新活力”

  积极鼓励集体资源资产匮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其在农村的地缘、人缘优势,为企业和农户提供资源、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有效优化乡村资源配置,铆紧村集体、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促进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如飞来峡镇旧岭村委会通过帮助辖内企业协调与村民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获取企业支付的协调服务费2.8万元;推动番瓜岭矿山项目通过省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公开交易,2023-2024年共收取该项目居间服务费35万元,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