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三农”领域补短板“九大攻坚”行动,抓紧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区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2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思政教育,提升三农队伍“精气神”
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10场次、政治理论专题宣讲3场次,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0次。与区委办党支部联合举办“听党课 感党恩 庆丰收”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采取周例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等形式开展思想大洗礼、作风大整顿和业务大培训,在干部队伍中树牢“实干、实绩、实效”三大鲜明导向,激发干事热情、提升干事能力、保持廉洁风气、展示党员形象。
(二)聚焦高质高效,切实稳固农业“基本盘”
1.全力做好农业稳产保供。高质量抓好粮食生产任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5.65万亩,已完成连片15亩以上撂荒地图斑复耕复种面积1.75万亩;紧急调运发放5.5万公斤种子助力“龙舟水”灾后复工复产;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502.46万元;2021年度1.5万亩高标准农田高分通过市级验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15等,建议卡普及率达80%以上,年实施配方施肥面积达25万亩以上。红火蚁发生面积从4.9万亩降至1.2万亩。全力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在全市率先探索“鱼塘种稻”综合种养模式;新马“虾稻共生”综合种养模式得到省、市高度肯定。清远鸡累计出栏1364.72万羽,生猪存栏90354头。
2.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进度,7大板块18个子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达63.54%。全面实施清远麻鸡种业振兴行动,顺利完成“凤中凤清远麻鸡”配套系和“凤翔清远麻鸡”配套系国家级性能测定和推广应用。谋划编制清远市清城区清远鸡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新增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成功创建4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省级示范社1家、3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农民合作社7家。累计完成4个“一村一品”项目验收。6家养殖单位入选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家养殖单位入选省现代化美丽牧场。
3.牢牢抓好农业绿色发展。认真做好禁渔期执法工作。增殖放流鱼苗133万尾。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累计检测农产品样品1058批次,累计检疫牲畜约75万头,家禽约5003万羽,检出病害家畜及其产品均作无害化处理。推广170家企业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署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春防畜禽应免疫率达到90%以上,全区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开展3340亩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示范点建设。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率为87.92%,规模养殖场配套验收率为98.86%,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部署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我区无渔业安全事故发生。
(三)聚焦宜居宜业,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1.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不断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在全市创新推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动红黄旗评比制度。1735个村民小组已按照“每人每月1元”工作制度完成村庄保洁经费自筹,村庄保洁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发现并整改农村户厕8个、农村公厕26个。
2.着力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今年来累计投入奖补资金1.1702亿元,成功创建美丽乡村198个,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6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村庄1个,建成小菜园134处、小果园13处、小花园25处、小公园47处。累计建成镇级垃圾中转站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2189个,实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1515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或暗渠建设的比例为91.71%,1431个自然村完成污水治理,70个自然村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322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6.62%。完成9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3.打造样板示范带动乡村建设提质增效。成功申报62亩乡村振兴用地指标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源潭镇新马、东城街“三村一居”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成效明显。源潭新马村建成全省首个“碳中和”新能源示范村;东城街新桥村创新构建“酒店+村集体+农民合作社+乡村民宿”模式和“721”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形成集体验型+观光型+电商直播型的农业发展新业态。“果香渔韵·花漾东城”乡村振兴示范带和“多彩北江·凤舞清平”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初见成效,建成了一批有文化、有美景、有底蕴的美丽乡村。
(四)聚焦农民增收,持续增进农民“幸福感”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现行帮扶政策体系,完善返贫监测机制,畅通报贫渠道,持续开展保险帮扶、消费帮扶,完成23个扶贫资产项目登记。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捐款829.33万元。优化配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筹集各级帮扶资金约10644.5万元开展驻镇帮镇扶村项目127个。扶持2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
2.积极落实各项助农惠农政策。发放禁渔补贴、农机补贴,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共约377万元。联系开展“龙舟水”、台风“暹芭”受灾理赔,累计赔付金额约2195万元。继续使用区级财政资金兜底水稻保险农户自费保费部分,全区水稻保险投保面积约20万亩,基本实现水稻投保全覆盖,切实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
3.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摸清查实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家底”。通过“三资”平台成功交易306宗、金额3.58亿元,为交易的村集体增加收入2913.3万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管理。主动承担,在全省率先上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的“清城经验”。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和“三块地”改革试点扩面,完成246个试点村股份制改革工作,激活集体资产的潜能,实现集体资产经济与市场经济有效衔接。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产业融合度不够,二是产业特色不足,农业产业新品种不多,真正有市场竞争力、附加值高、经济价值大的品种较少,三是村庄沿线环境未得到提升,未能将美丽乡村之间连点成线,“区”的范围还不够凸显,“样板”效果不够明显,特色不足。四是部分村民主体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全力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牢牢守住粮食生产安全底线,巩固连片撂荒耕地整治和耕地“非农化”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继续落实水稻政策性保险全覆盖,总结推广“无人农场”“稻虾共作”和“鱼塘种稻”工作经验,保障我区粮食生产面积在23万亩以上。优化“菜篮子”供给,确保完成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应。
(二)全力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按有关规定足额划定。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力争建设标准达到3000元/亩。
(三)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牢牢守住防返贫底线,持续抓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动态监测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情况和边缘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用好“630”扶贫资金及各级帮扶资金开展项目帮扶,持续跟踪好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扶贫资产收益监管工作。
(四)全力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支撑。用好“凤中凤清远麻鸡”配套系和“凤翔清远麻鸡”配套系,不断提升清远鸡品牌价值;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各级农产品评优、评奖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3+X”作为联农带农富农重要载体,发展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结合预制菜产业园探索“订单农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全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力度推动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在2023年时间节点内完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8个子项目、2022年度广东南粤黄羽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清城区预制菜产业园、渔业绿色循环养殖模式的示范点等项目的建设。深入培育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力争2023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新增农民合作社10家,家庭农场30家。
(六)全力推进乡村建设。持续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流动红黄旗评比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标《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2025年年底前100%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档次以上的美丽乡村,80%以上自然村创建成为“示范村”档次以上的美丽乡村,建成特色村50个、生态村10个。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规划打造2022年至2023年源潭美丽乡村示范带,连点连线建设样板区。
(七)全力改进乡村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治理优良。深入实施“头雁”工程,“青苗培育工程”和“村官孵化”工程。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确保网格内各类基层事务“领导有责、调配有序、执行有力、治理有效”。
(八)全力加大要素保障。积极申报2023年专项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加强涉农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前谋划重点发展项目,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指标拿得到,用得上。大力推进点状供地工作,落实点状供地政策,保障分散布局的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需求。抓好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制度落实,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助推作用,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工程,不断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