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城区机编[201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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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直局以上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经区编办审核,区编委2011年12月16日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清远市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12月30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 方案
—————————————————————————————————————————————清远市清城区机构编制会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30日印发 —————————————————————————————————————————————
(共印75分)
清远市清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区机编[2011]27号)精神,保留清远市清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区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的措施。
(二)组织开展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区扶贫工作计划,协调对口帮扶的挂钩扶持工作。
(三)组织开展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实施革命老区基础建设工作计划,组织申报有关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四)负责全区贫困人中的情况调查研究、数字统计、住处的发布,以及全区贫困情装饰品的反映的通报。
(五)负责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
(六)承为欧委、区人民政府的上级业务部门交为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区扶贫工作办公室配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经费按区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其他事项
(一)建区以来,凡涉及该单位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以本文为准。
(二)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附则
本方安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