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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1008/2024-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1-19
名称: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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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公布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区民族宗教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3年,区民族宗教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公开民族宗教事务信息,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按要求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需公开信息统一由区局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确保广大少数民族同胞、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其他社会各界依法获取我区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实现了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必须长效化、日常化。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及部署工作开展,随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先审批后公布。同时,结合民宗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严格执行《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我局充分发挥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发布电子平台,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广泛的公开服务。注重落实工作责任,由专人负责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操作培训,做好日常操作使用,及时接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本部门有关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含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策解读、政务动态、其他文件、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工作计划及总结等内容,及时传递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方面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部门有相当部分信息内容比较敏感,有的甚至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对涉密信息的界定操作起来有时难以把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对信息工作敏感度不够,公开内容单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突出人民群众关注重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定期向各股室收集信息,在把好上网信息关口的基础上缩减上网信息的审批时间,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民族宗教门户网站在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少数民族民俗、宗教知识方面的作用;三是组织干部培训学习,提高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技能水平,确保各股室都能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股。

联系电话:3939356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1120室,

邮编:511510

电子邮箱:y3939356@126.com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