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和《清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精心谋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区民宗局把深入学习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在把握精髓要义上下功夫、求深化、见实效;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丰富内涵,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扎实成效;三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围绕党的二十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确立的奋斗目标和作出的战略部署,立足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工作的职责定位,在政治统领上有新成效、新形象,为奋力推进法治清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清城建设。区民宗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运用局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宣讲报告会、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战略部署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
(三)强化引领,抓好落实。积极引导全区民族宗教领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转化为推动法治清城建设的助推器,以更加高昂的政治热情、炽热的为民情怀、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等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攻难点、创亮点,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务实举措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成绩展现学习党的二十大成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局领导负总责,业务股室具体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法治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局领导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并对2023年全区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晰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和问题研究解决。我局主要领导多次率队赴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等,严格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是在民族宗教领域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三是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领导带头严格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由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法营造常态化学习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结合个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统筹安排法治建设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把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学思践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抓民族宗教应急处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廉洁从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2023年区民宗局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二是狠抓民族宗教应急处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全年没有发生因廉政问题受查处的情况。
(四)突出普法对象,创新普法形式。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各级工作部署,陆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教育,向全区干部群众,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是2023年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利用镇(街)政府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各村(社区)户外电子屏、室内电子屏,组织各村(社区)学习场次165次、悬挂横幅20多条、电子屏滚动播放10000多次,场所组织信教群众学习14场次等,广泛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气氛。二是打造宣传阵地。分别在顺盈时代广场和凤城广场举办了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民族文艺志愿行之防诈反诈禁毒宣传活动2场次,通过来自镇(街)、村(居)、学校、企业和相关协会的11支表演队,用才艺演出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活动还设置了民族大团结宣传等流动摊位8个,并通过有奖互动环节宣传民族团结等知识,进一步铸牢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各镇(街)结合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的契机,在村(社区)开展相关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派发有关民族团结环保袋、法律法规宣传册3000余册,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动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兴隆寺、紫竹林寺、基督教清远堂、基督教石角堂等场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共计6场次,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为推动民族团结、推动民族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用“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树立底线思维,依法清理宗教环境。牢固树立“导”的理念,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一是重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针对出现的私设聚会点、假僧假道、佛道教商业化等非法宗教活动。通过以公安、民政、民宗、属地街镇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今年共查处5起非法宗教活动,取缔了1个非法聚会点。二是全力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区12处宗教活动场所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共发现安全隐患65个,已完成整改65个。三是全力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宗教界不正之风的治理和人员监管力度,通过组织宗教场所不定期开展“崇俭戒奢”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宗教界端正教风、规范言行、提升素质,维护宗教界形象,抵制不良之风,在宗教界形成持戒守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出台具体管理措施,尤其加强请销假、人员资质的监管。
(七)搭好网络平台,促进法治机制和畅。今年年初,省民宗委将清城区选作宗教事务网格化巡查重点推进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宗委的工作部署,以推进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一个平台、四项机制、四个优化”等措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络和镇(街)、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以镇(街)协管员、村(社区)网格员为基点,把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二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台账。完善和更新各地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统战委员、村(社区)网格员员、信息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各镇(街)、村(社区)履职尽责,完善属地宗教工作台账,做到摸清底子、填好表册、分类管理、综合考核。三是明确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职责。建立区、镇(街)、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构筑起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管理有效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
(八)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高标准设立“清城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内设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和政策咨询室,并安排专人驻点办公,为清城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问题依法解决。2023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着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族事务管理有关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做好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少数民族成分变更等常规事务管理,依法依规调处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事件。今年以来,成功解决矛盾纠纷3宗;帮助1名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成功返乡;慰问少数民族群众共计17户;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7人次;提供民族政策咨询服务17人次。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涉宗教因素排查月报制度,遇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现阶段我局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对于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工作,我局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宣传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不断创新。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透明度,规范和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大对局领导班子、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读懂学透《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审核公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程序、优化流程,科学划定行政职权,提高依法办事效率。
清远市清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