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城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局党组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实施局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放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深入推进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三)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一是推进基本民生保障更有力。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完成提标任务。2024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约5346万元,特困供养保障资金约2854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约603.2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3791万元。二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2024年,救助流浪乞讨192人次,护送受助人员返乡5人次,协助其他省市救助管理机构核查受助人员信息9人次;加大临时救助帮扶力度,持续开展困难群众主动排查,落实落细落齐救助帮扶政策。2024年,共纳入低边家庭150户40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8.7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91人次。三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成效明显。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高龄、失能、残疾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已完成适老化改造106户,完成率为103%;长者饭堂”建设经验获全省推广。创新建立并全面推广“政府+”特色运营模式,采取“政府补贴一点、慈善捐助一点、企业让利一点、个人自付一点”的方式建成并运营45间“长者饭堂”,实现全区镇(街道)“长者饭堂”全覆盖;确保各项老年人津贴补贴精准发放到位。2024年,为全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共1129.98万元,增强高龄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严格执行我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2024年,共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111.94万元,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大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力度。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困境儿童花名册并进行风险等级分色标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登记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目前办理国内收养6宗,解除收养关系1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4年共接到未保个案87宗,转介个案87宗,协调办理或需后续跟进个案45宗,开展入户巡访35次。五是聚焦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慈善体系。规范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2024年,区慈善会共接收捐赠资金2203.67万元,其中2024年度“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捐赠资金941.47万元,乡村绿化活动捐赠资金1014万元,其他基金及助困项目捐赠资金248.2万元,拨付捐赠资金(含历年结余)共计1699.32万元,用于支持我区乡村绿化、巩固脱贫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等;“双百社工”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双百工程”项目现有8个社工站和41个服务点,在岗社工139人,全区8个社工站已全部登记成立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清城区首间慈善超市于11月15日正式揭牌开业。六是优化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并通过鼓励、引导、培育,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等方法,发展、培育我区社会组织。2024年,全区在册社会组织655个,其中,社会团体11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42个,新成立社会组织共15个。七是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更有效。实行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202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279对、离婚登记2750对;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财产处理、子女抚养以及离婚家庭纠纷等调解34人次;殡葬服务更加惠民。持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惠民殡葬政策,2024年全区共办理殡葬服务4373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约504.56万元;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骨灰规范处置排查整治、殡葬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区划地名工作更显成效。2024年11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批准,我区取得“富利一巷”等572条道路命名批复;开展行政区划类数据复核和行政村(社区)数据完善工作,持续更新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指导石角镇设立清花社区和石园社区、横荷街道设立富强社区、洲心街道设立富民社区和南岸社区。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执法结果均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访举报电话、信箱,并充分利用“粤省心”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听取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相关问题投诉。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突击实地检查;规范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4年,我局完成31宗“双随机、一公开”案件(民办非企业单位27间,社会团体1间,养老机构3间)。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立足民政职能,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通过编印宣传手册、LED电子屏幕、设立宣传栏、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法会议,并在2024年5月举办清城区民政局2024年监管执法暨民政法治培训班,邀请了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局授课,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线上学法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024年,我局共开展专题学法会议6次,共有41名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学习及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二是突出开展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婚姻家庭、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妇女节、清明节、重阳节、“9.5”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社工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促进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2024年,我局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4年,我局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一是执法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力度、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对执法工作流程不熟悉、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执法和普法的衔接性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还不够熟练。二是法治宣传方式需要创新。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还不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特殊时间节点,缺少持续性和连续性。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充分利用局官方网站进行普法宣传,发挥好窗口阵地法治宣传作用,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民政法规政策深入人心。
(三)持续强化法治保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多措并举,落实好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民政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