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442K/2024-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6-21
名称: 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度,中央、省、市、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了519.81万元,已使用459.87万元,结余59.94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15万元,已使用6.25万元,结余8.75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0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97.18万元,已使用45.99元,结余51.19万元;区级使用了407.63万元。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孤儿助学项目资金6.75万元。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2〕76号)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2〕166号),“孤儿助学项目”资金合计6.75万元,用于发放我区符合条件的孤儿助学补助,通过有效、及时利用上级下拨资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了孤儿受教育权利。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项目资金35.99万元。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2〕19号),“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专项资金35.99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补助资金。

  2、婚姻登记纸质档案电子化项目资金10万元。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27号),“婚姻登记纸质档案电子化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婚姻登记历史纸质档案电子化项目,实现了婚姻档案数字化管理,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

  三、区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1.76万元。用于购买我区养老机构的住院老人、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保险。

  2、公办养老机构20万元。用于区福利院日常运营保障支出,包括设施设备更新维护、聘用人员工资及机构其他运行支出。

  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97.35元。用于支付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以及支付凤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租赁及运营等费用支出。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翻新改造资金0.87万元。用于支付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整改翻新费用。

  5、特困人员防寒保暖物资资金27.69万元。用于购置特困人员防寒保暖物资,落实做好低温冰冻影响期间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6、福利院经费230万元。保障福利院正常运行,实施部门各项职能类项目,保障部门工作任务的实施,全面、顺利履行部门职能。

  7、区福利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资金29.96万元。用于划拨区福利院消防设施提升达标工程(改建)款,大大提升区福利院安全系数,保障院内供养对象安全的生活环境。

  2023年结余资金51.19万元,一是《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2〕166号)中“孤儿助学项目”资金结余8.75万元,2024年向区财政申请用,用于发放我区符合条件的孤儿助学补助;二是《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27号)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资金结余51.19万元,已在向区财政申请使用,待资金到位后使用,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防疫物资及消防器材等设备配置经费、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经费、镇(街道)村(居)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经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经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经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经费、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补贴经费、养老服务评估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经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