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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442K/2024-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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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

  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社会建设和民政重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特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突出公开重点,强化主动公开。我局制定了清城区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依托清城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平台,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项目申报等公开工作。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和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登记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到每季度定期公布,其中对低保变更情况做到每月定期公布。2023年,我局在清城区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2条。

  (三)规范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公开的内容做到层层审核,确保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保证信息安全。二定期对清城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问题清单,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加大信息公开推进力度,督促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公开内容和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继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