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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442K/2021-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2-30
名称: 清城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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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1-02-2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清城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服务百姓民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

(一)慎终如始绷紧防控之弦。紧盯民政服务机构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掌握低保、特困、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人员,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持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共同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政策保障和补贴发放范围,2020年,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资金279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资金184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资金20.1万元。切实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审计整改以及扶贫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夯实养老服务质量基准线。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了高新区康大养老服务中心、清城区福利院、飞来镇敬老院、源潭镇敬老院、龙塘镇敬老院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床位补贴,目前已下拨东城幸福养老运营补贴16.28万元,床位补贴资金223.72万元将于年底到位。多次联合卫健部门指导高新区康大养老服务中心、清远高新区医院、清远联合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医养结合建设。补足补好智慧养老短板,引进和培育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广州雍美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的凤城街西湖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已于10月30日进行试运营

(四)增强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全面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保障标准,2020年共发放低保资金3940万元、特困供养资金2362万元、孤儿供养资金8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939万元临时价格补贴537万元进一步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下发临时救助资金15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其中送院10人、送亲返乡1人。挂牌成立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救助站已基本完成装修,争取尽快挂牌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

二、不断强化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

(一)保质保量完成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坚持物证为主、人证为辅原则,落实区级部门三轮审核机制,高质量完成1651人的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清城区离任村干部相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深入排查可能触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建立健全工作台账,采取每月定期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做好明年村级换届选举筹备工作。聚焦加强党的领导、“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职数配置、选举方式等换届政策问题,全面掌握村级组织现状。认真贯彻执行《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严格审核把关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807名。积极开展换届前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工作。发《清城区2020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对排查出的13个问题、难点村(社区)进行逐一整治。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培训,进一步明确选举要求流程,明晰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持续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足额准时划拨2020年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助资金191.7万元。指导督促村务公开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清城区凤城街道田龙社区、横荷街道大有村委会沙塘村的村规民约获得“2020年清远优秀村规民约优秀奖”加强社区建设,新增银龙社区居委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共划拨1350名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金额399.59万元。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共承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条,已办结5条。

(四)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清城区第四轮(2018—2022年)界线联检工作,完成清城区与英德市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下拨界线界桩管理经费,专款专用,维护管理区级和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做好地名、道路、建筑物命名初审工作,2020年,共受理初审业务47宗。

三、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发展基层慈善公益和人民群众生活类的社会组织,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22个。落实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2019年度已提交报告的社会组织共488家、社会团体共67家、民非单位421家。

(二)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时转发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联合国安部门,加强对清城区有境外背景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筹备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经排查,全区有党员的社会组织112家,共有党员538人,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有17家。稳步推进四个中心社区第三轮社工社会服务工作。大力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成对社会组织审计工作。

四、当好服务民生角色,抓好各项社会事务

(一)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三级联动应急机制,防止因清明节群众祭扫引发的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实现“平安清明”目标。2020年,共办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数4232宗,免除费用525.84万元。深化殡葬改革,制定《清远市清城区生态节地葬法奖励实施方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整治“黑中介”“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全区暂未发现违规建设墓地。

(二)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5697对,其中结婚登记5211对,离婚登记2630对,补发婚证书856宗出具赴(台湾及外国)公无婚姻记录证明1

五、不断增强民生福祉,统筹推进慈善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一)规范慈善捐赠管理。开展防控新冠肺炎捐赠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406.84万元,由区防疫指挥部统筹部用于清城区防控新冠肺炎工作以及支援湖北荆州抗疫一线,所接收捐款已全部划拨使用完毕。今年“6.30”扶贫济困日活动共接收社会捐款743.2万元按规定使用捐款348.61万元,其中开展资助困难人群生活、建房,捐资助学,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捐赠方意向项目200.75万元,精准扶贫捐款147.86万元。

二)护航社会工作服务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广东“双百计划”项目,全区5个街(镇)设立了社工服务站,共配置了28名专业社工岗位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组织禁毒社工机构人员、基层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参加由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禁毒办举办的基层禁毒社工工作人员培训班,提升清城区禁毒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业务水平。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报考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考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公益培训班。截至目前,清城区持证社会工作者共有580人。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和社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福彩销售有序开展。45个福彩投注站全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每站500元标准,发放22000元激励金帮助投注站抗击疫情。对疫情影响最大的刮刮乐户外销售亭,发放短期一年销量一个点的抗疫情补助金。投入4万多元印制一批宣传小礼品拉动整体彩票销售,2020年完成福彩销售7393积极动员销售点人员参与中国福利彩票营销创意系列比赛,合共交出《福彩志愿者协会风采》《<国家>手势舞2件小视频作品。

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月制定“学做清单”完善了一批党内学习制度,提升党员学习教育质量。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先后组织党员前往龙塘镇“初心之旅”党建体验式教育基地、向秀丽纪念馆、横荷街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青山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党性体验式教学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

(二)着力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1+2+X”模式建立完善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机关党支部和区福利院党支部顺利通过“五型支部”考核验收。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帮助西门塘社区顺利“摘帽”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新桥计山村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口扶持新桥村创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示范村。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双向约谈”和党员“双报到”工作,打造“红心向党暖心民政”党建品牌。继续抓好省委巡视、省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餐桌上的铺张”,堵住“舌尖上的浪费”。严肃排查疫情防控工作形式主义问题,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深入开展“正风”行动,打造阳光政务。以“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开展谈话提醒活动19次。

七、主要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单一,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少、服务层次低、服务时间短等问题,不能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现有养老机构受益人群少,服务覆盖面较窄,专业人员缺乏。

(二)基层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仍存“短板”。部分村规民约内容同,流于形式执行率偏低。二是城乡社区协商水平有待提高。城乡社区协商的内生动力不足,社区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不强。三是正常离任村干部补助工作存在风险隐患。因信息采集对象和补助对象标准不一,部分已采集对象未纳入为补助对象,存在一定的信访隐患。四是道路命名工作停滞不前。因市道路规划修编以及部门沟通不足,部分街路巷命名工作停滞,给居民造成不便。

(三)殡葬管理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宣传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殡葬陋习根深蒂固。殡葬基础设施比较滞后,还有个别街镇没有建设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度缓慢。

八、当前的工作困难及解决办法

(一)区社会福利中心选址问题。清城区经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拟在东城“华南声谷”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中选取35亩新建“清城区社会福利中心”。清城区民政局已与土地储备中心协调,启动土地使用工作程序。由于该地块为东城与长埔片南东、南西、桂塘、板塘等村小组商定农民返还地选址,征地工作尚未推进,征地过程可能会造成较大的民事及社会稳定问题。另外由于清城区民政局缺乏项目建设专业人士,专业水平欠缺,在新建过程将存在不确定的风险隐患。建议区政府统筹协调该地块征收工作的推进,并由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民政局、区代建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建设“清城区社会福利中心”。

(二)区救助站办公场所和车辆问题。根据《清远市、清城区救助管理站合作共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区救助站在市救助站加挂“清远市清城区救助管理站”牌子,共建时间暂定为一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计算”。目前,根据市民政局、市救助站意见,共建时间只能1年,期满后区救助站仍需另觅场址建设。建议区政府与市政府议定“市、区救助站合作共建”时限问题,或另行筹划清城区救助站新址建设。另外,《办法》要求合作共建期间,区救助站需自带1辆工作用车,但目前仍未能安排车编和车辆,建议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2021年工作计划

(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毫不松懈地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物资、技术和人员的保障力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引导慈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参与疫情防控。

(二)着力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保障群众依法享有救助的权利。加快推进区救助站和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发挥“兜底救助”作用。

(三)固本强基深化基层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多社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选优配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圆满完成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构建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办事效率。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意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五)落实各项社会事务。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加快推进源潭镇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抓好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发展养老福利事业。继续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社会救助提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福利彩票工作。

(七)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修订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加强慈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慈善领域舆情应对机制。积极推进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组织指导四个中心社区开展第三轮社工社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定期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促进工作作风的根本好转,打牢机关效能建设的思想基础。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机关效能管理制度,使民政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