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陈水平在龙塘镇银盏村委会荷二村“天平岭大板核窿”林地上超出采伐许可证范围进行砍伐林木,被本单位依法进行查处。本单位于2024年1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清城龙塘罚(听)告字〔2023〕第0053号)。当事人于2024年1月17日递交了听证申请,本单位已受理。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当事人的听证申请,本单位决定于2024年2月5日11时00分在龙塘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大楼四楼听证室对此案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特此公告。
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