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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573F/2021-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09
名称: 龙塘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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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清府办〔2020〕5号)、《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清府办〔2021〕1号)和《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消安办〔2021〕5号)、《清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城消安委办〔2021〕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近期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全面从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深入整治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平稳。

        二、整治范围、时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龙塘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收购站(点)。

      (二)工作目标: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消防安全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 6月7日。

       三、整治内容

     (一)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是否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检查、整改,公开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承诺场所不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风险);是否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培训;是否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意识。

     (二)回收站(库、场)规划选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反《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在不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要求等区域位置设置。

     (三)回收站经营场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明火做饭、违规对废旧物品切割等现象。

     (四)场所内可回收物堆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大量堆放可回收再利用易燃物质。如:布料、纸张、泡沫塑料、蓄电池等易燃易爆材料。

     (五)场所内规范用电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反相关用电规定布线用电;是否违章使用大功率设备。

      四、整治措施及具体要求

     (一)明确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要落实“三自评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场所火灾防控措施。

      具体要求:辖区范围内正常在营的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均要落实“三自评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并把相关制度上墙公开。

     (二)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根据《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微信群组等移动终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消防宣传,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场所,尤其是小作坊式回收站点实行“网格化”管理。

       具体要求: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逐一明确,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纳入“网格化”管理的覆盖面。

     (三)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抓手,以联合执法为主要保障,落实 “三个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关闭一批),“三个最”(用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三个边”(边整边改边提升),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具体要求: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逐一排查,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拍卖典当融资租赁汽车流通等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为4个等级(红色为极高风险、橙色为高风险、黄色为中风险、蓝色为低风险),实施消防安全分级挂牌监管,对纳入红、橙等级的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要建立“一企一档”台账,按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对不配合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动态监管力度。动态监管要从巡查和整改两个方面着手,对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要督促跟踪落实整改,防微杜渐。

       具体要求:加强对场所内部电源、火源的管理。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加热、电炉和高功率照明,规范用电管理。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易燃易爆材料存放的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要加强对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烟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提前储备灭火药剂。场所要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逃生疏散及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势扩大蔓延。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四个能力”、“一懂三会”等防灭火知识。组织开展火灾事故案例宣传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防火灭火实操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提升从业人员消防防火灭火技能水平。

       具体要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场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防火灭火培训或安全教育演练;利用日常检查之机,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本次整治工作在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镇相关成员单位配合,由各村(居)委会属地原则具体实施。

      (一)各村(居)委会、镇消防中队职责

各村(居)委会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查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收购站(点)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等,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辖责任。

镇消防中队做好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的消防巡查管理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消防安全实施动态管理,特别是“三合一”等场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经营场所及时进行跟踪落实整治。

      (二)部门职责

       镇安监站:负责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的统筹指导和验收评定工作,收集并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龙塘市场监管所:负责核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企业(场所)持照情况,依法对无须取得许可且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和违反商事登记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龙塘派出所:负责对废旧金属收购、旧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场所进行整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龙塘自然资源所:核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企业(场所)所处位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并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

       镇公用事业管理所:负责查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企业(场所)的违法建设行为,以及查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企业(场所)堵塞、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现象,并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

      镇城建办: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对再生资源企业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镇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督促指导系统内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镇消防中队: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企业(场所)消防规范标准指导工作,对行业部门监管指导后拒不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

      各村(居)委会:根据属地原则,必须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六、步骤安排

     (一)组织部署(2021年4月30日前)。镇消安委组织镇安监站、龙塘市场监管所、龙塘派出所、龙塘自然资源所、镇公用事业管理所、镇城建办和镇消防中队召开综合整治协调会,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镇安监站对辖区内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进行梳理登记,摸清各经营主体其证照、经营规模、场地设施情况,做好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2021年5月1日至 5 月25日)。镇消防中队围绕整治重点内容严抓落实,镇消安委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对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镇消防中队按照部署,对照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收购站(点)等经营主体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总结验收(2021年5月26日至 6月7日)。镇消防中队根据整治反馈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镇安监站、镇消防中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居)委会报送的整治情况进行逐一复核,对弄虚作假或查处未闭环的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务必要高度警醒,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 “1.2”清城区田龙村废品站火灾、“1.10”英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火灾事故教训,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不留盲点死角。镇消防中队要抓住整治重点,把握突出问题,完善整治工作流程,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整治盲点死角,对一些隐蔽经营的主体进行重点盯防,避免整治缺位、漏网。

     (三)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单位之间配合联动,做好监管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镇消防中队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边整治边宣传,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政策宣传到各经营主体、各企业,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强化舆论宣传。

     (五)注重信息报送,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居)委会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在2021年5月30日前汇总报送《龙塘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清单》(附件)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镇消防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