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部门:
每年夏季高温季节、暑假期间,是溺水事件高发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夏季溺水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部门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统筹“两件大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夏季防溺水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安全网,把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镇宣传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转发宣传链接等广泛普及防溺水相关知识,特别是引导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落实好监护人职责;龙塘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通过校信通、致家长一封信、签订防溺水承诺书,教育学生和敦促学生监护人强化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通过家访走访、定期点名等形式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督促监管对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和行为监管,防止员工因野泳而发生溺水事故,同时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告住户一封信等宣传方式,将夏季防溺水宣传教育深入到每一个村居(社区)、每一个村民小组、每一个居民小区、每一户家庭。特别是针对辖区内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同时,一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水塘、水坑等存在溺水风险的区域排查一次;二要将去年镇政府向各村(居)委会下发的防溺水警示牌进行逐一排查,若有损坏,统计后同时将存在防溺水的区域一并上报镇安委办。通过多措并举的宣传模式,织密宣传网,发动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全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夏季防溺水实际行动中。
(二)进一步加强水域排查整治。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溺水危险水域排查。对辖区内、行业内溺水危险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细致的梳理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一制定管控方案,切实落实水域安全监管责任,杜绝危险地段还存有死角、盲点的现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溺水危险点位的防护管控。要在溺水危险水域设置数量充足、显明易见的警示牌和救生设备,对有封闭、围闭条件的场所采取封闭、围闭措施,防止群众盲目下水、轻易下水。各村(居)委会要组织本村(居)干部、驻村(居)干部职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溺水危险区域加大巡防力度,及时劝止群众下水行为,劝离游玩群众,特别是在重点时段(中午、下午)、晴热高温天气、节假日期间;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学生所在学校和村(社区),以便及时教育学生、提醒家长(监护人),杜绝未成年学生私自涉水。镇水利所、镇城建办、龙塘自然资源所、镇安监站等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职能,确保水库、水利工程、建筑工地深基坑积水点、取石场深水坑和矿山深水坑等场所落实各项防溺水措施。三是要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落实水域安全巡防,做好劝导野泳人员上岸工作;镇公用事业管理所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公园广场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镇文化站要加强对游泳经营场所和旅游景区、景点水域的监管工作。
请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于8月27日前将防溺水工作总结通过粤政易报送至龙塘镇安委办(镇安监站)。各村(居)委会、各部门防溺水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