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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03573/2014-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城区龙塘镇 成文日期: 2014-02-19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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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9  浏览次数:-

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矿企业:

节后复产复工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阶段,因为天气冷暖变化较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因节日放假停运时间较长,导致安全性能情况不明,再加上企业新招员工也将陆续上岗,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因此,为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安全,给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现就节后复工有关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龙塘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龙镇委201336号)和《关于印发清城区龙塘镇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龙镇府201318号)的文件要求,各司其职,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及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节后复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开工复产安全。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切实提高对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开工复产的安全。

三、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通过复工方案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杜绝麻痹、松懈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对本企业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安全设施、设备和作业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着重对电线、开关、电闸、反应装置、静电排放装置、燃气管道、压力溶器、仪表、特种设备、作业场所、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安全使用状态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复工。

五、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本单位职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对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高危岗位的员工必须依法参加培训,对高危行业从新上岗的员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开展关于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开车时安全要点等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着力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职业危害项目(噪音、高温、粉尘、辐射等)申报,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档案,落实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三检”制度(即入职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离岗前体检),特别是做好新招员工的入职前身体状况检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工矿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克服节后综合症所带来的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顺利开工复产。

 

 

                           清城区龙塘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