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纵火案件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经镇政府同意,镇消安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KTV、酒吧、旅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针对性地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KTV、酒吧、旅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做到无死角、全面排查,零容忍、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龙塘镇KTV、酒吧、旅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镇消安委主任李向阳任组长,副镇长孟家垣、镇党委黄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龙塘派出所分管领导、镇消防中队、文化站、安监站、卫计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中队,办公室主任由郭永池队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7月24日。
四、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以KTV、卡拉OK、电影院、酒吧、沐足等公共娱乐场所和酒店、旅业为重点,包含商场市场、饭店、网吧、游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设置有上述场所的单位、建筑。
五、整治内容
(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方面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或消防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消防安全检查时的使用性质、平面布局和装修情况是否相符;
2、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消防档案;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完好有用;电气、燃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5、是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6、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7、是否科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8、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场所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三项报告备案等制度;
9、设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是否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10、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是否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方面
1、应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是否设置消防控制室并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
2、是否至少配备6名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证的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室 24小时有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且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常检查和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是否如实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及时记录火警或故障情况;单位负责人是否在出现故障后及时组织维修,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状态;
4、消防控制室是否存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等文件资料;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如需设置在手动状态时是否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三)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场所是否按照广东省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分类标准设置相应类别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是否具备“三能”防火巡查能力和“两掌握”宣传培训能力;
2、是否遵循有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设置值班备勤室、器材库、车库等业务用房,站内是否设外线电话;
3、是否设置明显标牌标识,是否建立执勤训练、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维护保养、值班等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上墙;是否存有单位相应的竣工图纸、生产工艺和储存物资说明、应急预案、宣传培训、防火检查、执勤训练等文件资料;
4、是否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是否定期开展安全事故检查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是否对器材装备定期检查和及时维护保养;
5、微型消防站值班队员是否督促实施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是否每月组织开展1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按要求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给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
6、是否按要求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每名员工每半年至少接受1次消防安全教育;是否组织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方面
1、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向单位场所提供维护保养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工程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等文件资料并存档;
2、是否每月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形成相关记录报告交单位场所存档备查;
3、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和故障,立即通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于8小时内到场开展检查维修工作,维修期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在维护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场所应解除维护保养合同,并另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
5、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定期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
(五)各村(居)委会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1、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牵头协调组织,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整治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2、文化、旅游、安监、经信、工商、综治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整治范围内单位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全面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文化部门要对KTV、卡拉OK、酒吧、网吧、游艺等娱乐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旅游部门要对旅游住宿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要对劳动密集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信部门要对商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对市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镇综治办要对小娱乐场所、小旅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龙塘派出所按省公安厅消防监督检查相关文件规定对监管范围内整治场所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镇消防中队联系区消防大队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执法和非执法性质业务指导工作,督促重点单位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照法定程序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和跟踪指导落实整改。
六、时间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1、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领导,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2、5月底前,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所有整治对象单位场所全部检查一遍,详细列出各单位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详细全面的工作台帐,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要及时上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3、龙塘派出所、镇消防中队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点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的单位,要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和依法查处,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要督促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一个单位场所一份整改方案”,并制定专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2、持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逾期不改的情形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一时难以整改且一旦发生火灾将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或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治,督促单位场所确保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应急预案“四落实”。对火灾隐患拒不改正、故意拖延,达不到营业条件的,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措施予以查封取缔或撤消相关批准文件;
3、6月底前,相关单位场所要依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培训学校完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1日—7月24日)。
1、7月20日前,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单位场所进行“回头看”行动,确保单位场所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梳理,集中进行攻坚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关书面总结应于7月24日前上报镇消安委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强化履职意识、提升监管水平的客观需要。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成立相应的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坚持上限执法、顶格执法,坚决依法查处。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该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坚决把问题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并进行媒体曝光,确定专人跟踪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整改,强化整改期间的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着眼于消防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措施,狠抓监管制度和规范执法的贯彻落实,着力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监督管理,长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监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不断提升我镇火灾防控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4月28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名单报镇消安委办公室;5月31日前上报工作台帐;每个星期五下午17时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7月24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陈应华,电话:3336119,手机:13824923881,邮箱:2870801429@qq.com)。
附件:
1、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隐患判定指导标准
2、龙塘镇KTV、酒吧、旅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排一览表
3、清城区龙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检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