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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C686836/2023-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12-18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约谈事故企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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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约谈事故企业

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次数:-

  近日,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就“11.21”交通事故约谈事故企业相关负责人。

  会议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事故的处置、善后处理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公司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妥善协商处理后续事宜。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八个一”工作要求,迅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会后要立即通过集中学习、停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切实提高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会议强调,公司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线三排”及“四不放过”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三个必须”措施。一是必须进行一次大反思大讨论的警示教育。加强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司机务必严格遵守安全驾驶相关规程,行车过程中时刻注意观察行人动态、车况路况,做到谨慎驾驶,并通过相关道路交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意识。二是必须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运输车辆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到位,杜绝车辆带病运输经营,务必千方百计确保生产安全;加强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监控,严禁出现超速、超限、酒后驾驶的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驾驶员出现疲劳驾驶、接听电话、抽烟等行为,要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真正落实动态监控制度。三是必须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整改情况。企业要把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内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书面向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