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常运船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2月1日对你司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ZS2023013),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将《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610室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锦霞西路5号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610室
联系电话:0763-3389223
附件:《责令整改通知书》(ZS2023013).jpg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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