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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C686836/2022-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12-20
名称: 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发力严打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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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发力严打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2-12-20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清城区交通运输局立足职能,持续加大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安全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截至11月底,执法部门共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639间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2份,立案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违法违规案件21宗(其中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7宗、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企业13宗)。在做好源头执法监管的同时,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联合执法,查处擅自改装机动车案377宗。

  清城区交通运输局提醒,擅自改装机动车违反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非法改装后的机动车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特征、性能等安全技术参数,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性,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车身结构、车辆性能等机动车原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均涉嫌违法违规,涉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将可能面临2至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秩序一直是交通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将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让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没有市场、无处容身,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同时呼吁广大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和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充分认清非法改装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共建共享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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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查处维修企业涉嫌擅自改装机动车执法现场